为进一步落实《关于支持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4]19号),商务部近日出台了五项贸易便利化措施,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一是进一步减少自动进口许可货物种类。商务部和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公告,自7月1日起取消光盘生产设备、汽车产品、工程机械、纺织机械、金属加工机床等5大类产品81个商品编码的自动进口许可,削减幅度达14%。
二是下放关税配额管理农产品加工贸易第二次及以上延期审批权。将关税配额管理农产品(粮食、食糖、棉花、羊毛毛条)加工贸易第二次及以上延期审批权由商务部下放至企业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审批权下放后,审批时间由原来平均10个工作日缩短到3个工作日以内。
三是取消“纺织品原产地证明书费”收费项目。该项收费是商务部仅存的最后一项许可证收费,涉及我国出口土耳其纺织品。至此,商务部许可证收费项目已全部取消。
四是调减加工贸易联网企业增值服务费用。自7月1日起,对所服务的2.5万家加工贸易联网企业下调增值服务费用,最低降幅8%,最高降幅75%,平均降幅30%。同时,积极支持加工贸易向西部梯度转移,免费为西藏、甘肃、青海、宁夏等4个西部省区加工贸易联网企业提供增值服务。按此调整后,会员企业增值服务费用每年将减少约4000万元。
五是调减第116届广交会出口展展位费。对展馆C区每个展位降低展位费2000元,对A、B区每个展位降费1000元。据测算,共计减少收费7000多万元。
商务部研究院外贸所副研究员章海源认为,促进贸易便利化是不断完善市场环境的重要方面。要进一步减少出口商检商品种类,全面推进“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清理中介服务和收费,规范进出口秩序。同时,改善融资服务,加强出口信用保险支持,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规模和覆盖面,针对性地解决我国一些外贸企业“有单不敢接”、“有单不能接”的难题,为越来越多外贸企业撑起保护伞。此外,还要加大出口退税进度,将出口退税扩大至电子商务、市场采购贸易等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