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发改委在国家发展改革委9号令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福建省境外投资项目备案管理办法》,并经省政府同意印发实施。根据《办法》,我省企业实施的中方投资额3亿美元以下,不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境外投资项目,均由省发改委备案,不再实行核准制。对申请备案的境外投资项目,主要审核是否属于备案管理范围,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境外投资政策,是否符合国家资本项目管理相关规定,是否危害国家主权、安全、公共利益,以及投资主体是否具备相应投资实力等。
近日,省发改委在国家发展改革委9号令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福建省境外投资项目备案管理办法》,并经省政府同意印发实施。根据《办法》,我省企业实施的中方投资额3亿美元以下,不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境外投资项目,均由省发改委备案,不再实行核准制。对申请备案的境外投资项目,主要审核是否属于备案管理范围,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境外投资政策,是否符合国家资本项目管理相关规定,是否危害国家主权、安全、公共利益,以及投资主体是否具备相应投资实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