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经信委(经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省直有关部门,省有关控股(集团)公司、行业协会、有关高校:
为贯彻落实《发展服务型制造专项行动指南》(工信部联产业〔2016〕231号文)和《福建省实施<中国制造2025>行动计划》(闽委发〔2015〕11号文),深化制造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我省制造业与服务业融合发展,我委制定了《福建省发展服务型制造实施方案(2017年-2020年)》,现印发你们,并请按照以下要求组织实施:
一、各设区市经信委(经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要认真组织学习本《实施方案》,结合当地发展阶段和产业实际,研究制定推进方案,抓好工作落实。
二、各设区市经信委(经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要认真梳理本地区服务型制造企业情况,对已确定为服务型制造试点示范的福建新大陆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濠锦化纤(福州)有限公司、厦门松霖科技有限公司、漳州科能电器有限公司、福建贝迪药业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做好典型经验的总结和宣传推广示范工作。每个设区市继续负责提供10家以上已开展服务型制造的企业名单及服务型制造模式情况简介(不含已报送过的企业名单),并于1月10日前报送我委生产服务业处。
三、各设区市经信委(经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要继续按照所在地行业特点,认真开展工业设计对接活动,并将2017年拟开展工业设计大赛、工作坊、名师讲坛等各项工业设计对接交流活动计划于1月10日前报送我委生产服务业处。
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12月21日
福建省发展服务型制造实施方案(2017-2020年)
为贯彻落实《发展服务型制造专项行动指南》(工信部联产业〔2016〕231号文)和《福建省实施<中国制造2025>行动计划》(闽委发〔2015〕11号文),深化制造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我省制造业与服务业融合发展,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省委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制造业提质增效和转型升级为导向,以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与重点项目的培育和推广为抓手,以强化公共服务平台为支撑,加强政策引导和行业分类指导,营造制造业和服务业融合发展生态,加快服务模式创新、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延伸和提升价值链,推动我省制造业与服务业深度融合,进一步提高福建制造的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基本原则
坚持企业主体,政府引导。尊重企业市场主体地位,充分调动企业开展服务型制造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提升服务在制造投入和产出中的比重。完善政府政策引导,增强公共服务供给,为企业发展服务型制造创造良好环境。
坚持创新引领,融合发展。强化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完善制造业创新体系,激发企业发展服务型制造的活力和潜力,促进工业和信息化、制造业与互联网的深度融合,推动制造业服务化和服务业制造化相结合,加快制造业和服务业资源整合、运营协同,以服务提升带动制造能力和制造水平提升。
坚持分类指导,突出特色。注重问题导向,针对不同地区、不同产业集群的发展现状,支持企业因地、因业自主实践并发展服务型制造新模式、新业态,探索发展路径,突出我省发展服务型制造地方特色。
坚持示范建设,全面推进。开展示范企业、示范项目、公共服务平台培育和宣传推广,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以大带小、以点带面,凝聚发展服务型制造的多元合力,在更大的范围全面推进服务型制造,推动大中小企业全面协同发展。
(三)工作目标
到2020年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服务型制造水平明显提升,对企业提质增效和转型升级的促进作用进一步增强。培育100家以上服务能力强、行业影响大的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优选一批服务水平高、带动性强的示范项目;建设30个以上功能完备、运转高效的省级服务型制造公共服务平台;认定60家以上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建设2-3个辐射力强、带动效应显著的服务型制造示范园区。其中,示范企业服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达到25%以上。
二、 重点任务
(一)加快制造业创新设计发展
强化工业设计引领,鼓励、引导制造业企业加大对设计的投入,推动工业设计由产品外观设计向高端综合设计服务转变。建设贯穿产业链的研发设计服务体系,推动创新设计在产品、系统、工艺流程和服务等领域的应用。深化创新设计对食品饮料、轻工纺织、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等行业的服务支撑。鼓励企业积极加入众创空间和虚拟创新社区,利用企业外部的创新资源,探索发展众包设计、用户参与设计、云设计、协同设计等新型模式,增强自主创新设计能力。鼓励企业建立工业设计部门,支持福州、厦门、泉州和漳州等地大型制造企业整合资源,组建工业设计中心。培育壮大专业化、开放型的工业设计企业。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组建一批工业设计公共服务机构,支持设计领域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全面推广应用先进设计方法,为中小微企业设计创新提供服务支撑。组织工业设计大赛和成果人才对接活动,加快优秀工业设计资源引进步伐。鼓励具有承接国际设计外包业务能力的公司积极发展国际设计外包,加强与国外设计机构合作,建立国际设计战略联盟,推动工业设计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提升福建设计知名度和国际影响力。
(二)提供系统解决方案
引导制造业企业以价值链延伸和再造为重点,开展设施建设、研发设计、检验检测、供应链管理、节能环保、专业维修等领域的总集成总承包,为客户提供专业化、系统化、集成化的系统解决方案,全面提升企业竞争实力。引导企业增强咨询设计、项目承接等系统解决能力,联合有资质的总承包单位,面向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承揽设备成套、工程总承包(EPC)和交钥匙工程。引导节能设备、通用设备制造企业实施合同能源管理,由设备制造商向综合节能服务提供商转变,加大节能技术和产品研发力,创新合同能源管理融资模式,提升综合节能服务水平。利用我省在“一带一路”发展战略中的区位和政策优势,积极承接国际工程项目,带动制造业关键核心技术创新和重大装备整体发展。
(三)开展在线支持与诊断服务
引导工程机械、交通工具、数控机床、电力设备等制造企业以产品为载体,充分发挥技术、人才、品牌、服务优势,集成运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建立远程监控、诊断与控制系统以及综合数据服务平台,为客户提供在线数据采集、运行分析、呼叫中心、故障诊断、远程咨询、系统维护、专业维修、设备升级等服务,提高企业盈利能力。鼓励企业建立数据资源管理中心,将客户所需的信息数据集中管理,建立共享中心数据库,加大在线支持与诊断数据的开发利用力度。支持企业采购产业链相关企业提供的信息增值服务,实现生产经营管理信息集成和协同运营,提升基础设施关键设备安全可靠水平。
(四)推动个性化定制服务
鼓励制造企业适应市场多元化需求,利用信息通信技术改造业务流程和管理流程,开展定制化服务。支持纺织服装、家居建材、电子终端、汽车制造等企业建立客户体验中心和用户在线参与设计中心,在设计、制造、物流、服务等环节植入客户参与界面,广泛收集客户反馈信息和个性化需求,改进产品及服务的内容和质量,构建全流程用户体验服务,提升定制化服务水平。加快零件标准化、部件模块化和产品个性化重组,合理设计企业的通用化库存,推进生产制造关键环节组织调整和柔性化改造,降低生产成本,形成动态感知消费需求的设计、制造和服务模式。支持社会中介组织、产业园区和互联网企业搭建信息采集服务平台,为制造业企业开展定制化服务提供应用支持和技术支撑。鼓励企业利用移动社交、新媒体等渠道,发展“社交电商”等网络营销新模式,增强与客户的“粘性”和长期互动。
(五)实施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
引导制造业企业实施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PLM),研发应用互联网平台和系统软件,获取产品生产和使用全过程的数据信息,系统管理从需求分析到淘汰报废或回收再处置的产品全部生命历程,综合协调产品、用户及环境利益,实现产品经济价值和社会生态价值最大化。鼓励工程机械、特种设备、消费电子、数控机床等领域企业通过设备跟踪系统和网络服务平台进行产品健康状况分析、远程维护、故障处理等质保服务,通过到期预警和预防性维修,提高设备全生命周期管理水平。重点支持汽车零部件、船舶、电子电器等企业以节能环保为导向,开展产品回收及再制造、再利用等绿色环保服务,提升产品回收处置能力,率先实现再制造产业化。扶持一批技术先进、市场前景好的再制造骨干企业,形成龙头和带动作用。
(六)推进主辅分离,提供专业化、社会化服务
鼓励大中型制造业企业“裂变”专业优势,通过业务流程再造和商业模式创新,将生产流程中的非核心但具有比较优势的原料采购、研发设计、咨询管理、物流运输等环节从原企业分离出来,设立具有独立法人的企业,为行业提供专业化、社会化生产性服务。重点支持电子设备、仪器仪表、电气机械、专用设备等行业制造企业,立足产品功能,为其他单位(个人)开展检验检测、电力需求侧管理、视频会议、互联网管理、城市环卫等专业化服务,提升服务收入在企业销售收入中的比重。鼓励企业将不具有比较优势的薄弱服务环节进行外包,向社会释放服务需求。支持制造业企业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积极承接离岸和在岸服务外包业务,深度嵌入产业链运营管理,不断提升专业化、社会化服务水平。
(七)拓展融资租赁服务
鼓励具有较强行业竞争力、具备一定资金集中管理经验的制造业企业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通过组建企业财务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等方式,为客户采购产品提供整体化的融资服务,扩大产品销售,提高市场占有率。重点发展船舶、大型设备、智能装备、医疗器械等融资租赁业务。支持制造业企业与融资租赁公司加强合作,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加强产融信息对接服务平台建设,助力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发展,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
(八)培育制造业共享经济
鼓励制造企业充分利用信息通信技术,突破研发设计、生产制造、销售服务的资源边界和运营边界,推动生产和消费、制造和服务、产业链企业之间全面融合,促进产业、人力、技术、金融等资源高度协同,实现社会制造资源广泛共享与集成,营造有利于服务型制造创新发展的生态环境,推动新服务、新模式、新业态竞相涌现。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实施。各设区市、县(市、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结合当地发展阶段和产业实际,按照本方案确定的重点任务,加强服务型制造的公共服务、动态跟踪,认真组织实施,抓好工作落实。积极发挥行业组织在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协调跨领域合作等方面的作用,广泛开展宣传培训活动,提高全社会对发展服务型制造的认识,调动社会各方面参与的主动性、积极性,为发展服务型制造创造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二)夯实工作基础。加强与有关科研单位合作,开展发展服务型制造课题研究,认真梳理我省服务型制造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典型模式和发展路径,把握服务型制造发展趋势,有效指导全省服务型制造的推进工作。实施科学评价分析,从经验、模式、成本效益、协作网络等多个角度全面评价服务型制造效果,对制造企业推行服务型制造的业绩加以定性和定量评估分析,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模式。加强调查研究,对服务型制造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各类政策性问题,要主动和相关部门协调,切实解决企业的困难。
(三)强化政策支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营造公平竞争环境,降低企业交易成本。落实国家和我省已出台的支持制造业企业进入生产性服务业领域的财政、税收、金融、土地、价格等政策。加大对企业创新设计和研发成果等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资金设立服务型制造专项,加大对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项目、公共服务平台的扶持力度,鼓励制造业企业采购智能软硬件及相关设备对生产线进行服务化改造,实施在线监测、个性化定制、整体解决方案等服务的,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给予补助。对年服务营业收入达到一定规模且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首次超过15%的服务型制造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鼓励制造业企业利用自有工业用地兴办促进企业转型升级自营生产性服务业,对厂房进行加层改造或开发地下空间提高容积率用于生产性服务业的,不再增收土地出让金。加强政府、企业信息与金融机构的共享,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适合服务型制造发展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实施。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制造业企业服务创新,健全完善市场化收益共享和风险共担机制。
(四)推动示范引领。实施服务型制造试点示范,建立服务型制造重点项目库,开展示范企业、示范项目和创新模式案例总结和经验推广,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增强产业支撑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对列为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的,给予一次性奖励。支持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通过互联网与产业链上下游紧密协作,推进生产制造、检验检测、数据管理、技术标准、工程服务的开放共享,向关联企业“溢出”技术优势、管理优势和资源优势。对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新增投资的信息化建设项目,按项目投资额的一定比例给予补助。鼓励制造企业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并积极参与服务型制造有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定。建立服务型制造专家库,深入产业园区和重点企业开展巡访、咨询和诊断服务,不断深化企业和社会对服务型制造的认识。
(五)完善平台支撑。针对重点行业生产性服务需求,加快建设行业性公共服务平台,重点为节能环保、冶金建材、石化、纺织印染、制鞋等领域的企业提供研发设计、系统总集成总承包、生产优化、供应链管理、技术咨询、检验检测等服务。在特色产业集聚区、重点工业园区建设一批区域性综合服务平台,有效提升重点区域、重要领域的公共服务水平。培育一批聚焦生产性服务领域的“双创”服务平台,支持制造企业、生产性服务企业建设服务于制造业需求的专业化众创空间,鼓励龙头和骨干企业开展内部众创,壮大多元化生产性服务主体。对列为省级服务型制造公共服务平台,给予一次性奖励。对省级服务型制造公共服务平台新增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按项目投资额的一定比例给予补助。
(六)加快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服务型制造人才培养计划,建设“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的服务型制造人才发展体系。支持服务型制造企业设立培训机构,或与科研院所(校)合作建立教育实践基地,开展职工在岗、转岗技能培训,更多地将人才放到科研和生产一线岗位培养锻炼。鼓励和引导高等学校和职业教育学校围绕重点产业和市场需求设置相关专业,开展服务型制造学科体系建设,培养一批紧缺的跨学科、复合型、应用型人才。根据我省发展服务型制造需求,坚持以产业招揽人才、以项目对接人才,大力引进一批能引领和带动我省服务型制造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的高层次人才及团队,加强对各类创新人才在住房、子女就学、医疗等方面的服务保障。
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2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