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经信环资〔2017〕145号
各有关设区市经信委、科技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社会事业局,省属集团(控股)公司,有关行业协会: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科技部办公厅关于组织修订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目录(2014年版)的通知》(工信厅联节函〔2017〕244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要求组织申报重大环保新技术装备,征集修订意见,并于2017年6月30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5份(另附电子版光盘1份)报省经信委、省科技厅。
联系人:省经信委环资处 王学昭 0591-87801232
省科技厅社发处 王伯玱 0591-87883248
福建省经信委 福建省科技厅
2017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