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11  来源:经信委  作者:晓莹   浏览:
闽经信函信息〔2017〕752号

各设区市经信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经信局:

  为贯彻落实《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年)》(工信部联电子〔2017〕25号),推动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和应用推广,工信部、民政部、国家卫计委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开展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的通知》(工信厅联电子〔2017〕75号),请你们按要求认真组织推荐。原则上每个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推荐示范企业不超过3家,示范街道(乡镇)不超过5个,示范基地不超过1个。申报材料的纸质版(一式五份)和电子版(光盘)请于9月8日前报送经信委,经信委将按要求会同省民政厅和卫计委进行实地考察并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

联系人:苏奇

电话:0591-87430181

邮箱:sq@fjetc.gov.cn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华林路76号8号楼302室(350003)

 

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民政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开展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的通知.pdf

 

 

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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