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港澳台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17年度两岸、内地与澳门联合资助研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17〕278号)转发给你们,有关申报指南具体内容可登录科技部网站(http://www.most.gov.cn)查询、下载。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及时做好项目组织申报。
一、项目申报时间节点要求
拟通过我厅进行推荐的项目,请各申报单位在2017年10月23日17:00前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提交项目预申报书。逾期可不予受理推荐。
我厅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研究确定最终推荐名单。获推荐的申报单位应根据科技部通知要求,按时将有关纸质申报材料报送承担项目所属的专业管理机构。
二、项目申报对口业务部门
国家对口管理机构: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
联系电话:010-68598010。
科技厅对口处室:对外合作处;联系人:王飞,戴东莉;
联系电话:0591-87882587。
附件:《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港澳台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17年度两岸、内地与澳门联合资助研发项目申
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17〕278号)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