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各设区市经信委(经信局),福建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各有关电力企业、电力用户:
根据2017年度大用户电力直接交易工作方案总体安排,为进一步深化电力直接交易工作,降低实体经济用电成本,经商省发改委、物价局和福建能监办,决定开展2017年四季度电力直接交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交易时间及电量规模
交易执行时间为2017年10月至12月,电量规模约32亿千瓦时左右。
二、参与市场主体
(一)发电企业
全省经认定的省统调公用热电联产机组和部分水电、风电厂,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电力用户
《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2017年度大用户电力直接交易工作的通知》(闽经信能源〔2017〕47号)中明确的准入电力用户,以及铁路牵引用电企业。铁路牵引用电企业名单见附件2。
三、交易方式
根据福建省电力市场交易规则(试行),本次交易采用挂牌交易方式,即由发电企业进行挂牌,公布出售电量、电价等信息,相关电力用户提出接受要约的申请,进行自愿认购。交易出清后,成交电价为挂牌电价,交易结果经交易机构确认并经调度机构校核后生效。
本次交易按我省已核定的输配电价执行,电力用户购电电度电价=发电企业售电价+输配电价+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基本电价维持现有标准不变。考虑到输配电价含有调整系数的特点,本次交易由发电企业申报委托挂牌的交易价差(与现行批复电价相比,降价为负),发电企业售电价=批复上网电价+挂牌交易价差。
四、组织实施
福建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中心)负责组织电力直接交易相关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9月27日,由交易中心通过交易平台组织模拟交易。
(二)9月27日12:00前,各发电企业按照交易协商意见,将挂牌交易委托单(样式见附件3)提交给交易中心,明确挂牌电量、交易价差。交易中心汇总计算热电、水电、风电三种发电类型的挂牌总电量、交易价差,发送调度安全校核。
(三)9月27日18:00前,调度向交易中心反馈安全校核结果。
(四)9月28日-29日9:00-18:00,交易申报及出清:
1.交易中心通过交易平台将经安全校核后的热电、水电、风电三种发电类型的挂牌总电量,按价差大小由小至大依次进行挂牌。
2.电力用户通过交易平台,根据电量需求情况,依次进行自愿认购。
3.交易中心根据每次发电企业挂牌和用户认购情况,通过交易平台确定成交结果,予以发布。
热电、水电、风电三种发电类型的挂牌总电量各只挂牌一次,每次挂牌交易时间为4小时,前3小时为电力用户自愿认购的申报时间,后1小时为交易出清及交易结果发布时间,具体时间安排以交易平台正式交易公告为准。
五、有关要求
(一)本次交易用户摘牌认购的电量按以下公式计算:
1.(用电交易单元2017年1至8月份用电总量÷8)×3-(用电交易单元2017年9至12月份未结算交易电量÷4)×3以内的申报电量全额成交。
2. 超出全额成交电量的申报电量,若总量小于挂牌电量,则100%成交;若大于挂牌电量,则按等比例原则确定成交电量。
(二)准入用户自主选择是否参加本次交易,其中铁路牵引用电企业应按规定注册成为市场主体后参加交易;用户若选择参加本次交易,则其2017年直接交易电量以及本次摘牌认购的成交电量均应自行履约完成,不得出让给其他用户。有出让2017年已成交直接交易电量的用户不得参加本次交易。
(三)发电企业和电力用户成交电量原则上平均分解到月,在确保交易周期内总量不变前提下,每月20日前可分别向交易中心申请后续月份的电量滚动调整。
(四)成交电量按月结算、年度清算,电力用户年度直接交易成交电量优先结算。结算中负偏差3%及以内的偏差电量不考核,超过3%部分按福建电力市场交易规则进行考核。
(五)因本次交易周期短,为提高交易组织工作效率,减轻交易各方工作负担,按相关规定要求,发电企业和电力用户成交结果以交易平台发布数据为准,不再签订交易合同。
(六)各市场成员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市场规则,履行交易合同,自觉维护好电力市场秩序,确保交易顺利实施。
(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市场,因违反有关规则、扰乱市场秩序等影响交易正常开展时,我委将视情况暂停、调整或中止交易,并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市场主体责任。
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9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发电企业名单(热电)
序号 |
发电企业名称 |
类型 |
挂牌电量限额 (万千瓦时) |
1 |
鸿山热电厂 |
热电 |
144000 |
2 |
南埔火电厂一期 |
热电 |
66000 |
3 |
永安火电厂二厂 |
热电 |
30000 |
4 |
晋江热电厂 |
热电 |
10000 |
5 |
厦门瑞新热电厂 |
热电 |
10000 |
发电企业名单(水电)
序号 |
发电企业名称 |
类型 |
挂牌电量限额(万千瓦时) |
1 |
水口电站 |
水电 |
10900 |
2 |
街面水电站 |
水电 |
400 |
3 |
棉花滩水电站 |
水电 |
6770 |
4 |
古田水电站 |
水电 |
3730 |
5 |
安砂水电站 |
水电 |
970 |
6 |
池潭电站 |
水电 |
830 |
7 |
沙溪口水电站 |
水电 |
1240 |
8 |
周宁水电站 |
水电 |
3370 |
9 |
洪口水电站 |
水电 |
1240 |
10 |
牛头山水电站 |
水电 |
550 |
发电企业名单(风电)
序号 |
企业全称 |
交易单元(电厂)名称 |
发电类型 |
挂牌电量限额 |
1 |
中闽(平潭)风电有限公司 |
青峰风电场 |
风电 |
16200 |
2 |
龙源雄亚(福清)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玉山风电场 |
风电 |
5929 |
3 |
玉山二期风电场 |
风电 |
10671 |
|
4 |
中闽(福清)风电有限公司 |
嘉儒风电场 |
风电 |
6950 |
5 |
嘉儒风电场二期 |
风电 |
6950 |
|
6 |
龙源(莆田)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南日岛风电三场 |
风电 |
17200 |
7 |
南日岛风电四场 |
风电 |
17200 |
|
8 |
福建龙源忠门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忠门风电厂 |
风电 |
1900 |
9 |
福建省东山澳仔山风电开发有限公司 |
大帽山风电场 |
风电 |
6200 |
10 |
福煤(莆田)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石城风电场 |
风电 |
12074 |
11 |
福煤大蚶山(莆田)风电有限公司 |
石城风电场二期 |
风电 |
4226 |
12 |
福煤(莆田)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石井风电场 |
风电 |
4741 |
13 |
福建省福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石井风电场二期 |
风电 |
1659 |
14 |
中闽(福清)风电有限公司 |
泽岐风电场 |
风电 |
5880 |
15 |
钟厝风电场 |
风电 |
3920 |
|
16 |
福煤后海(莆田)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后海风电场一期 |
风电 |
4250 |
17 |
福煤大蚶山(莆田)风电有限公司 |
后海风电场二期 |
风电 |
4250 |
18 |
福能(漳州)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隆教风电场 |
风电 |
950 |
19 |
黄坑风电场 |
风电 |
950 |
|
20 |
福建龙源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萩芦风电场 |
风电 |
5200 |
21 |
白鹤风电场 |
风电 |
5200 |
|
22 |
华电(福清)风电有限公司 |
牛头尾风电场 |
风电 |
7577 |
23 |
鲤鱼山风电场 |
风电 |
12123 |
|
24 |
福建龙源风电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官庄风电场 |
风电 |
4900 |
25 |
福能埭头(莆田)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大蚶山风电场 |
风电 |
22829 |
26 |
福煤大蚶山(莆田)风电有限公司 |
石城风电场二期 |
风电 |
16171 |
27 |
古田中电建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
古田泮洋风电场 |
风电 |
3700 |
28 |
龙源(莆田)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云万风电场 |
风电 |
15600 |
29 |
石盘风电场 |
风电 |
15600 |
|
30 |
福能平海(莆田)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石塘风电厂 |
风电 |
10000 |
31 |
华电(安溪)新能源有限公司 |
安溪青洋风电场 |
风电 |
11700 |
32 |
龙源平潭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平潭二期风力发电场 |
风电 |
20400 |
33 |
中广核(安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云顶风电场(安溪龙门项目) |
风电 |
16900 |
附件2
铁路牵引用电企业名单
序号 |
用电企业全称 |
1 |
南昌铁路局福州供电站 |
2 |
南昌铁路局厦门供电站 |
3 |
南昌铁路局东南公司 |
附件3
挂牌交易委托单
福建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我公司自愿将所属的 电厂(# 机 ~ # 机)2017年四季度(10月-12月)部分上网电量以价差方式委托你中心进行挂牌交易,挂牌上网电量为 MWh,挂牌价差(与现行批复电价相比,降价为负)为 元/MWh,由电力用户自行认购。
委托单位:
(公章)
委托日期:2017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