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商务局、财政局、供销社、高新区管委会、软件园管委会:
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榕政综﹝2013﹞167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暨海峡两岸电子商务经济合作实验区建设的通知》(榕政综﹝2016﹞133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十条措施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榕政综﹝2015﹞265号)、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贯彻实施<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精准扶贫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榕商务电商〔2017〕26号),结合福州市财政电子商务预算专项资金安排,现就2017年第二批电子商务专项财政奖励补助资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请各辖区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严格按照《2017年福州市促进电子商务专项申报指南》要求整理汇总有关资料,并按顺序装订成册(A4纸、简装成册,边缝骑缝章),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市商务局电商处(电子邮箱fzdzsw@163.com)。企业申报截止日期:2017年9月30日,请于此日前将材料一式四份(含电子文档)报送至所属县(市)区商务局,逾期不予受理。
各县(市)区商务局收到企业申报材料认真审核后,县(市)区留存两份,其余两份材料于10月12日前,会同本级财政局联合书面上报至福州市商务局。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附件:2017年福州市促进电子商务专项申报指南
联系人:王芳 陈琦冰 电话:83253075 83257160
邮 箱:fzdzsw@163.com
地 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4号楼1007
福州市商务局 福州市财政局 福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7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