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经信技术〔2017〕292号
各设区市经信委(经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省属控股(集团)公司、相关协会,有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质量标杆活动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17〕212号)和《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2017年质量标杆活动的通知》(闽经信函技术〔2017〕486号)精神,为进一步提升我省工业企业质量管理能力,经企业申请、有关单位推荐和专家评审,并经省经信委主任办公会议研究,确定明一国际营养品集团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的质量品牌管理典型经验为2017年度省级质量标杆。(名单见附件)。
各质量标杆所在企业应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提升质量管理能力,深度提炼各具特色的做法;积极配合地方经信主管部门和省质量标杆活动办公室开展经验交流、对标等活动,分享先进管理经验,相互取长补短;继续学习和应用先进的质量品牌管理方法,创造新经验,取得新成绩。
我委将组织编制《2017年福建省工业企业质量标杆经验成果汇编》,通过福建省经信委门户网站、福建省质量网等进行宣传。各有关单位应积极组织开展本地区(行业)的质量标杆学习实践活动,在全国和全省质量标杆中选择适合本地区(行业)企业学习的典型经验,组织开展宣传、推广等活动。
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技术进步处
联系人:陈 恒 电话:0591-87553258
福建省质量标杆活动办公室(福建省质量管理协会)
联系人:李爱国 电话:0591-88502630
传 真:0591-88820832
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