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经信委(经信局)、科技局、教育局、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财政金融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建设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推动我省相关行业技术创新与产业化应用,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根据《福建省行业技术开发基地暂行管理办法》(闽经贸技术〔2007〕584号文),经综合评价,新认定福建省石墨烯及其他二维材料应用行业技术开发基地等19家行业技术开发基地为省级行业技术开发基地(名单附后,以下简称“基地”)。
新认定的省级行业技术开发基地要以依托单位的科技力量为主体,利用国内外技术资源,围绕以下内容,积极开展科技攻关、成果转化、标准制定、培训竞赛等科技活动,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和水平。
一、共性和关键性技术开发。组织开展行业技术调研,研究解决行业共性和关键性技术,帮助企业解决技术难题。
二、技术转移服务。加快科研成果和技术的转移和产业化,积极引进和推介国内外最新技术和成果,实现技术的转移,推动我省行业新技术、新工艺的应用和推广。
三、资源共享服务。发挥依托单位在相关领域的人才、信息网络、实验室、检验检测中心等技术资源优势,为我省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活动提供服务。
四、利用依托单位的科技资源承接企业委托的技术难题,承担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的行业共性和关键性技术的开发和攻关任务。
五、收集整理国内外技术,了解行业技术发展趋势和动态,提供行业发展战略报告和行业重大共性和关键性技术,为政府有关部门决策提供参考。
六、承担省有关部门委托的行业技术推广任务。
新认定的省级行业技术开发基地应当按照自愿和互惠互利的原则与企业共同开展技术创新工作。对于符合相关条件的产学研联合开发项目,省有关部门将在资金、政策等方面给予择优支持。同时,省经信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对省级行业技术开发基地建设和运行情况定期进行评估。
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财政厅
2018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