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高层次人才:
根据《泉州市高层次人才享受工作生活待遇暂行规定》文件精神,现将子女入学申请工作通知如下:
1.《中共泉州市委 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人才“港湾计划”的若干意见》(泉委发〔2017〕6号)(链接http://www.qzgccrc.com/content/2017-02/17/content_5630455.htm)。
2.《中共泉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泉州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暂行规定〉的通知》(泉委人才〔2017〕10号)(链接http://www.qzgccrc.com/content/2017-04/25/content_5630447.htm)。
3.《中共泉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泉州市高层次人才享受工作生活待遇暂行规定〉的通知》(泉委人才〔2017〕13号)(链接http://www.qzgccrc.com/content/2017-04/25/content_5630449.htm)。
4.《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和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评审规定(试行)的通知》(泉政文〔2017〕53号)(链接http://www.qzgccrc.com/content/2017-04/12/content_5615113.htm)。
经确认并在任期内的第一至第五层次人才子女。
1.入学申请时间:5月10日——6月10日。
2.转学申请时间:学期结束前或新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办理,起始年级上学期以及毕业年级下学期一般不办理转学手续(闽教基〔2016〕44号)。
3.中考加分申请:请在泉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要求时间前办理。
1.请按规定时间及时登录泉州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大厅,根据《泉州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系统子女入学操作手册(申报用户)》(附件1),填写《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转)学申请表》(附件2)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申请材料1-6)进行网上申报。泉州市或县(区、市)教育主管部门根据人才层次和申请意向统筹安排。
2.办理中考加分申请的请填写《“注意录取”考生登记表》(附件3),携带相关佐证材料(申请材料1-6)原件及复印件1份至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家和引智工作科(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B栋902室,联系电话22112397)。
1.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证。
2.高层次人才身份证、户口簿(或能体现父母子女关系的证件)。如果父母和子女户口分设的,应同时提供子女户口薄。
3.高层次人才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任职文件。
4.居住地证明(房产证或租赁合同)。
5.单位证明并盖章(如:本单位证明申请人于××年×月起在本单位工作,目前担任××××(具体职位),如有不实,本单位愿意承担全部责任。)
6.申请人承诺并签名(本人承诺所提供的申请资料和信息全部真实,如有不实,本人愿意承担全部责任。)
1. 入学申请由教育部门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办结。
2. 转学申请由教育部门行政审批科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办结。
3. 中考招生加分申请由人社部门受理后即办。
泉州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教育局。
泉州市教育局,中教科联系电话:22782219,初幼教科联系电话:28229298。
泉州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地址:泉州市田安北路人才大厦406室,联系电话:281338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