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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未来两年将培育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1000名,支持力度很大,激励措施很多

发布时间:2018/05/24  来源:福建电机电器网  作者:Chen   浏览:

日前,福建省农业厅、科技厅、财政厅、人社厅,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中国银监会福建监管局、中国保监会福建监管局等七部门印发关于培育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的实施意见。提出选好选准创业致富带头人,科学开展各类培训,建立有效工作机制,强化支持激励措施等。(点击文后“阅读原文”可查看通知全文)

 

选好选准创业致富带头人

 

创业致富带头人是指在本县辖区内从事产业活动,有一定创业能力和创业基础,愿意参加由政府部门组织的创业培训、实用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有意愿带动一定数量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产业增收脱贫、推动村集体经济发展的经济能人、经济组织等市场主体

  • 选择条件:创业致富带头人基本条件是,爱党爱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个人信用记录良好、前三年家庭人均收入达到2017年本县农村居民人均收入3倍以上、有意愿带动贫困农户脱贫致富社会责任的个人,以及有意愿带动贫困农户脱贫致富的相关法人。

  • 选择范围:主要从已在贫困村成功创业个人和法人中选择,包括茶果菜、鸡鸭兔等种养业大户、家庭农场主(家庭工场、手工作坊)、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其创业致富模式符合当地产业优势,且为贫困农户可学可复制。也可根据需要选择有意愿、有能力回乡创业的本土人才。

  • 选择程序:创业致富带头人选择,按照自下而上、公开公示程序进行。基本程序是,由个人(或法人)提出申请、村两委考察后推荐、乡(镇)政府初核后报县级扶贫办,县级扶贫办审核并公示无异后确定。

  • 培育数量:创业致富带头人培养规模,由各县依据建档立卡贫困村的贫困农户数确定,原则上每100个贫困户应培育3名以上创业致富带头人。全省培育创业致富带头人1000人以上,其中2018年培育600人,2019年培育400人。2020年之前带动10000以上贫困农户通过创业增收实现稳定脱贫。各地在完成省定目标任务的前提下,应根据当地条件和扶贫攻坚工作需要,尽力增加创业致富带头人和创业贫困户培育数量。

 

激励措施

 

  • 财政支持政策:建立分级负责、共同推进、注重实效为导向的减贫带贫激励政策。鼓励致富带头人在贫困村领办创业项目,积极吸纳贫困人口稳定就业并建立密切的利益联结机制。对其所领办创业项目,符合各级财政支农政策支持方向的,由地方政府统筹有关扶贫资金优先给予支持创业致富带头人和创业农户培训享受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政策,按照闽财农〔2017〕27号文件规定予以补助。

  • 金融支持政策脱贫攻坚期内,经认定的创业致富带头人可申请不超过20万元的扶贫贷款额度,用于完善产业设施,提升产业水平;贫困农户独自创业且符合贷款条件的给予不超过5万元扶贫贷款额度;均享受小额信贷扶贫贴息政策金融机构要针对致富带头人领办创办项目的特点,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自愿的前提下,重点加大对带动能力强、发展前景好的创业项目的支持力度。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借用人民银行支农(扶贫)再贷款资金要优先用于支持致富带头人创办项目和贫困农户独自创业,将人民银行再贷款优惠利率政策有效传导至贫困地区涉农经济实体。保险机构要把致富带头人发展的产业项目纳入保险扶贫范围,享受保险扶贫优惠政策,同时加强数据累积和精算,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积极开发适宜产品,适度提高保额,适当降低保险费率。完善贫困地区融资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鼓励和引导有实力的融资担保机构,通过联合担保以及担保与保险相结合等多种形式,为致富带头人提供融资担保。落实贫困户创业贷款贴息、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等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创业项目。

 

各设区市培训创业致富带头人任务数

 

 

各设区市培训建档立卡贫困户任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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