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省财政厅发布《福建省企业技术改造投资基金投资指引》,明确基金的投资对象仅限投向纳入省经信委当年发布的重点技术改造项目清单中的企业与项目,同时还对投资规模、投资期限以及利率等基金投资要素进行了规定。 福建省企业技术改造投资基金投资指引 为响应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有关金融资本要“脱虚向实”、服务实体经济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号召,2016年7月8日,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由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下简称“省经信委”)牵头,兴业银行与我省、各地市财政(不含厦门)共同发起设立了福建省企业技术改造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技改基金”或“基金”),兴业银行下设“兴投(平潭)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专业基金管理机构,通过股权、债权等方式为福建省内的先进制造业企业提供投融资服务,基金已于2017年5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通过。技改基金存续期为10年,总规模80亿元。 一、基金投资要素 (一)投资对象 技改基金仅限投向纳入福建省经信委当年发布的重点技术改造项目清单中的企业与项目。 (二)投资方式 技改基金采用股权、债权、股债联合等方式进行投资,发挥政府产业基金的“放大”与“引导”作用。 (三)投资规模 单个项目投资规模原则上不超过基金总规模的10%(8亿元);单个项目股权投资部分占项目总投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5%;单个项目债权投资部分占项目总投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50%(明股实债类项目投资股权部分占项目总投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5%,总投资金额以福建省经信委重点技术改造项目清单所列示的为准)。 (四)投资期限 基金投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4年(含项目建设期)。 (五)投资利率 技改基金对融资企业债权部分投资执行3%/年的固定利率。 (六)资金用途 仅限用于技改项目建设,不得用于置换融资企业银行贷款。 (七)投资限制 技改项目不得同时享受省级技改专项补助和技改基金投资。已领取过省级技改专项补助的项目,可通过全额退还补助以取得技改基金投资。 二、基金申请手续 (一)项目申请条件 1、需进入福建省经信委当年发布的重点技术改造项目清单; 2、已领取过省级技改专项补助的项目,需全额退还补助。 (二)项目申请流程 1、由申请人向兴投资本或项目所在地的兴业银行分支机构提出融资申请并提交相关项目材料; 2、投资项目由兴投资本会同项目所在地的兴业银行分支机构联合开展尽职调查,而后由兴投资本报送内部有权审批人审批; 3、项目通过审批后,股权投资项目由兴投资本会同项目所在地分行落实相关必要条件后,通过技改基金直接投放落地;债权投资项目由兴投资本会同项目所在地分行落实项目放款前提条件,条件满足后启动技改基金资金划拨手续。 (三)项目申请需要提交的材料 1、申请人基础材料:第一、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正副本;第二、开户许可证;第三、机构信用代码证;第四、中征码(贷款卡);第五、法人代表身份证;第六、公司章程(工商局打印);第七、最新的内资企业登记表;第八、业务经营许可证;第九、经审计的2015-2017年度财务报表;第十、近期及上年同期财务报表(含三表及附注);第十一、申请人银行授信情况;第十二、申请人其他情况。 2、担保人基础材料:如为企业法人,则同融资人基础材料;如为自然人,则提供身份证、个人履历介绍、个人资产证明、个人征信报告。 3、项目材料:第一、项目备案或核准、审批材料;第二、项目纳入福建省经信委重点技改项目清单相关材料;第三、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第四、环评报告及批复;第五、项目工程四证。 兴投(平潭)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技改基金业务联系人:吕泽中,联系电话:0591-38700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