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第二批引进台湾高层次人才“百人计划” 遴选开始啦~ 百人计划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福建省引进台湾高层次人才“百人计划”遴选办法(试行)>等五个文件的通知》(闽委人才〔2017〕1号)文件要求,经研究,现决定开展福建省第二批引进台湾高层次人才“百人计划”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遴选范围与对象 面向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经济组织,遴选高层次创业创新台湾人才25名左右。重点遴选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石油化工、生物及新医药、新材料、新能源、海洋工程、现代农业、文化创意产业、金融业、现代物流等领域紧缺急需人才。 遴选条件 (一)引进台湾高层次人才“百人计划”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持有台湾身份证的台湾地区居民; ✔2.申报时在福建省内工作; ✔3.拟继续在福建省内工作或服务3年以上的(根据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合同等确定); ✔4.支持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政治上无“台独”倾向。 (二)引进台湾高层次人才“百人计划”,还应已入选福建省下列人才计划(项目)之一: ●1.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A、B、C类); ●2.福建省引进台湾高层次人才; ●3.留学人员创业启动支持计划; ●4.互联网优秀人才创业启动支持计划; ●5.台湾青年人才创业启动支持计划; ●6.福建省高校台湾教师引进计划; ●7.福建省特聘台湾专才; ●8.省教育厅实施的高等学校高层次人才培养与引进“三项计划”; ●9.省卫计委实施的高层次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四项目”; ●10.符合福建省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且经省人社厅认定的引进人才; ●11.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才引进计划(项目)。 遴选方式与程序 1.公开申报 申报截止日期为2018年8月1日。申报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提交《申报表》一式6份和证明材料(均要扫描成电子版)1份。申报人所在单位核实并加具推荐意见后,将《申报表》和证明材料的电子和纸质版报送至晋江市团市委。 证明材料包括: 1.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 2.学历(学位)证书[海外学历还需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专业技术职务(职业、执业)资格证书; 4.聘用(劳动)合同; 5.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或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6.入选相关人才计划(项目)证明; 7.工作业绩证明材料。 以上均为复印件,且须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2.资格审查 团省委完成资格条件审核后,形成申报人选汇总名单,并征求省台办意见。 3.评审答辩 团省委组织有关专家开展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确定实地考察对象名单。 4.实地考察 团省委组织考察组,会同相应设区市、平潭综合试验区、省直单位及中直单位驻闽机构有关部门进行实地考察,核实有关材料的真实性,以及项目实施情况和社会影响等情况。 5.复核公示 团省委根据综合评审结果,择优提出人选建议名单,报省委人才办复核后,在相关媒体上对人选名单进行公示。 6.研究确定 公示无异议的或不影响遴选的,提请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 7.发文公布 由团省委和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发文公布,各推报单位负责通知入选人才。 8.追加补助 根据遴选办法,对入选者的受助情况进行查重复核后兑现人才专项经费追加补助。 相关表格下载和具体政策可咨询团市委。 联系人:小刘 联系电话:150606009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