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晋江市出台了《晋江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育扶持若干意见的通知》。
《意见》明确,培育扶持对象为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助理社会工作师、中级社会工作师和高级社会工作师,并且在晋江市提供全职服务的人员。
《意见》还明确设立晋江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扶持资金,由财政部门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提出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认定和管理考核体系、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薪酬保障机制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职业晋升机制;为鼓励社工扎根晋江,实施“优秀社工专业人才”和“优秀社工督导人才”星级评定工程,每一个年度为一个周期,经考评按一星级、二星级和三星级进行认定,经认定的星级社工和星级督导可享受相应的人才补贴,星级社工最高可享受8500元的岗位津贴,星级督导最高可享受12000元的岗位津贴。实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晋升考试奖励,对取得中级社会工作师、高级社会工作师,且在我市全职社会工作机构服务满一年的,分别给予一次性2000元、3000元奖励。
《意见》还从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继续教育培训、课题研究、获评星级荣誉、权益保障等方面明确具体扶持奖励措施,要求要加强经费管理和监督。
《意见》的出台和实施,将进一步助推我市社工人才成长和社会工作发展,不断提高社会工作专业化职业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