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市商务〔2018〕168号
根据莆田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精准扶贫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莆委发〔2016〕2号)以及《莆田市商务局 莆田市农业局关于印发促进电子商务助力精准扶贫实施方案的通知》(莆市商务〔2017〕367号)等文件精神,为发挥电子商务助力精准扶贫积极作用,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关于电子商务助力精准扶贫的有关要求,今年将对我市建档立卡贫困村电商服务站点建设、建档立卡贫困户开设网店、电子商务助力精准扶贫培训等予以支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内容及申报要求
(一)建档立卡贫困村电商服务站点建设补助
经县(区、管委会)商务主管部门认定,对符合《福建省商务厅关于实施〈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设置与服务要求〉规范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建设的通知》(闽商务电商〔2017〕5号)文件要求的贫困村农村电商服务站(点),除省级补助外,每个站点市级给予不超过4000元的建设经费补助。
申报材料:
1.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附件1)
2.建档立卡贫困村电商服务站点建设补助申报表(附件2)
3.省级农村电商服务站点验收表
4.县区扶贫部门出具的站点所在村为建档立卡贫困村的证明材料(由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负责统一向扶贫部门发函确认)
(二)建档立卡贫困户开设网店补助
开设网店且持续经营3个月以上(截止至2018年5月31日)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经县(区、管委会)商务主管部门认定后,对其予以一次性补助3500元(含计算机费用和网络资费)。
申报材料:
1.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附件1)
2.建档立卡贫困户开设网店补助资金申报表(附件3)
3.申报对象身份证复印件及网店后台管理系统相关截图
4.县区扶贫部门出具的申报对象为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证明材料(由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负责统一向扶贫部门发函确认)
(三)电子商务助力精准扶贫培训补助
由各县(区、管委会)商务主管部门结合辖区实际各自开展电子商务助力精准扶贫培训(可委托第三方机构承办),组织贫困户、基层组织干部、涉农流通企业人员等对象参加培训。各县(区、管委会)2018年最少举办一期电子商务助力精准扶贫培训,每期人数不少于20人(参加培训的贫困户人数不少于培训总人数的50%)。湄洲岛管委会和北岸管委会鉴于贫困户人数较少,培训规模较小,可与其他县区同期共同举办培训。
县(区、管委会)商务主管部门要在培训前认真审核课程内容、学员信息和讲师信息等,组织培训时要现场核实学员签到、授课情况,每场培训都要建立培训档案,包括培训方案、学员签到表、现场照片、现场视频等材料。培训结束后,由各县(区、管委会)商务主管部门申报市级补助资金,按照每人不超过500元的标准(同一培训人员不重复补助)予以补助。
申报材料:
1.电子商务助力精准扶贫培训补助资金申报表(附件4)
2.电子商务助力精准扶贫培训报告(附件5)
二、申报程序
(一)各县(区、管委会)商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指导辖区符合申报标准的申报对象做好项目申报,并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有效性负责;要广泛开展政策宣传,特别是结合电子商务助力精准扶贫摸底调查工作,对已经开展电商或意向开展电商的建档立卡贫困户逐一入户走访、宣传,全程指导符合申报标准的申报对象进行项目申报。
(二)申报单位或申办人的纸质申报材料(A4纸打印,装订成册,一式3份)由县(区、管委会)商务主管部门汇总后,于2018年7月20日前行文报送市商务局(其中,电子商务助力精准扶贫培训补助资金需于2018年8月20日前行文申报),电子版按县区汇总后发市商务局电商科邮箱ptswjdsk@163.com。
三、其他事项
(一)以上项目资金自2018年市级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
(二)在资金申请和使用过程中,如存在弄虚作假、挪用截留、挤占资金的行为,市、县(区、管委会)商务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除有权追回已拨付的款项外,还将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三)《莆田市商务局关于做好2018年电子商务助力精准扶贫项目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莆市商务〔2018〕168号)文件及附件可从市商务局门户网站www.ptswj.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中下载。
(四)项目申报联系人:市商务局电商科龚美金、柯风,联系电话2686373;仙游县商务局刘益梅,联系电话6722058;荔城区商务局孙冬城,联系电话2693702;城厢区商务局张素琴,联系电话2522180;涵江区商务局胡智伟,联系电话3588080;秀屿区商务局林志煌,联系电话5851697;湄洲岛经贸招商局杨晓云,联系电话5088066;北岸经信商务局陈琼香,联系电话6729529。
附件:1.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声明
2.建档立卡贫困村电商服务站点建设补助申报表
3.建档立卡贫困户开设网店补助资金申报表
4.电子商务助力精准扶贫培训补助资金申报表
5.电子商务助力精准扶贫培训报告编制提纲
莆田市商务局
2018年6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扶贫办、财政局,各县(区)扶贫办、财政局 |
莆田市商务局 2018年6月12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