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我省地方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发挥保险在灾害防范和风险补偿的功能作用,2018年我省农业保险新增葡萄、莲籽、食用菌、肉牛、兔、枇杷、茶叶等7个品种,财政对参加上述保险的种养殖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予以保费补贴,其中:省级财政补贴保费的20%,市县级财政补贴不低于保费的20%,同时鼓励各地因地制宜,根据当地产业优势和财力适当提高补贴比例。
各险种的保险金额和保险费率等情况具体如下:
每亩保险金额不超过5000元,由投保人与保险经办机构协商确定;财政按最高不超过6%的保险费率标准予以补贴。
每亩保险金额不超过1000元,由投保人与保险经办机构协商确定;财政按最高不超过5%的保险费率标准予以补贴。
每袋、筒的保险金额不超过3元,或每平方米的保险金额不超过70元,由投保人与保险经办机构协商确定;财政按最高不超过10%的保险费率标准予以补贴。
每头肉牛保险金额为6000元或12000元两档,由投保人自由选择;财政按最高不超过3%的保险费率标准予以补贴。
每只兔保险金额不超过30元,由投保人与保险经办机构协商确定;财政按最高不超过5%的保险费率标准予以补贴。
每亩保险金额不超过3000元,由投保人与保险经办机构协商确定;财政按最高不超过8%的保险费率标准予以补贴。
每亩保险金额不超过3000元,由投保人与保险经办机构协商确定;财政按最高不超过6%的保险费率标准予以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