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多年前,当国营企业的“星期日工程师”们“偷偷摸摸”地向乡镇企业提供技术服务时,是国家政策给他们吃了颗“定心丸”。
1985年3月13日,《中共中央关于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决定》发布,其中明确提出“科技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和不侵犯本单位的技术权益、经济利益的前提下,可以业余从事技术工作和咨询服务,收入归己。”
之后的1998年,国家就科技人员兼职问题专门制定文件——《关于科技人员业余兼职若干问题意见的通知》,在充分肯定科技人员业余兼职 “发挥了现有科技队伍潜力,促进了人才和知识流动,推动了科学技术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的同时,就如何处理本职和兼职的关系、合理分配劳动报酬以及维护单位、个人技术权益等方面,提出了明确的制度规范。
文件的出台在社会上引发强烈反响,同时也为我国科技体制改革和人才政策突破提供了重要方向。
今天,科技人才的灵活流动以及凭着自身的知识和技术服务获取报酬,早已成为常态,各地政府对于人才的柔性引用均持开放和支持的态度。
2017年7月26日,《浙江省扩大海外工程师引进计划暂行办法》正式实施。根据该《办法》,浙江对所聘企业在上一年度内支付每位海外工程师的年薪在5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的,给予所聘企业20万元资助,省级财政和市县财政各负担50%。
浙江省外国专家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个《办法》是全国首个省级层面制定出台的,而且与以往不同的是,实施范围更广,从原来的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扩大到在浙江省内注册登记、纳税,且总部在浙江的中资及中外合资企业。可以说,海外工程师计划就是调动全省企业引才积极性的一项普惠政策。
近年来,围绕着加强国家创新体系建设,我国出台了一系列的支持政策。
2016年,中央印发《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提出“完善更加开放、更加灵活的人才培养、吸引和使用机制,不唯地域引进人才,不求所有开发人才,不拘一格用好人才,确保人才引得进、留得住、流得动、用得好”。
2017年3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的《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规定:对事业单位选派专业技术人员到企业挂职或者参与项目合作、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兼职创新、在职创办企业、离岗创新创业给予支持和鼓励。
但柔性不是随性、任性,也需要结合实际,采取稳妥的措施。正因如此,2016年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若干意见》,在确定允许科研人员和高校教师兼职兼薪大方向的同时,也做了相应的约束性规定。首先对兼职的范围做了约定,文件鼓励科研人员公益性兼职,包括参与决策咨询、扶贫济困、科普、法律援助和学术组织这样的活动。二是兼职要经所在单位同意,履行好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作为前提,完不成本职工作去兼职单位肯定是不允许的。三是要遵守相应的管理制度,兼职的行为不能损害原单位的利益,不能泄漏原单位的技术秘密等。
鼓励与约束并重,才是让人才共享有为又有序的应有之道。
(“互联网+医疗”让更多患者享受到专家的医疗服务。图为专家在河南省远程医学中心进行会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