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省优秀出版项目补助经费的管理,近日,省财政厅与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联合重新修订了《福建省优秀出版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对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补助标准进行了调整。
办法明确,优秀出版项目补助资金主要是用于鼓励和支持福建省出版单位积极开发选题意义重大、内容价值高的优秀选题,补助优秀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出版等。
补助的优秀出版项目主要包括:国家和省级重点出版规划选题项目、具有较高学术和文化积累价值的出版项目、特色原创项目、开拓境外市场潜力项目、提升国民科学文化素质的普及读物等。
其中,图书、音像电子出版物补助金额由基本字数(碟数)、学术价值、社会效益补助三部分构成。
图书每年补助项目控制在20—50种,每种图书补助金额封顶60万元; 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每年补助项目控制在2—10种,每种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补助金额封顶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