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融资再获政策加码!继央行宣布定向降准后,6月25日,央行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货币政策、监管考核、内部管理、财税激励、优化环境等方面提出23条短期精准发力、长期标本兼治的具体措施,督促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切实降低企业成本,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和新旧动能转换。
将单户授信5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纳入中期借贷便利的合格抵押品范围。
增加支小支农再贷款和再贴现额度共1500亿元。下调支小再贷款利率0.5个百分点。
盘活信贷资源1000亿元以上。将小微企业贷款基础资产由单户授信100万元及以下放宽至500万元及以下。
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优先保障小微企业信贷资源,努力实现单户授信总额1000万元及以下小微企业贷款同比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同比增速,有贷款余额的户数高于上年同期水平。
重点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放单户授信5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以及个体工商户经营性贷款、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
加大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优惠力度,从2018年9月1日至2020年底,将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单户授信额度上限,由10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
对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支持的融资担保公司要加强监管考核,支持小微企业融资的担保金额占比不低于80%,其中支持单户授信500万元及以下小微企业贷款及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的担保金额占比不低于50%,适当降低担保费率和反担保要求。
严格落实收费减免政策。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严格执行“七不准”“四公开”要求,强化落实“两禁两限”规定,禁止向小微企业贷款收取承诺费、资金管理费,严格限制收取财务顾问费、咨询费。进一步缩短融资链条,清理不必要的“通道”和“过桥”环节。
推动减少小微企业融资附加费用。各地发展改革、财税部门和人民银行、银保监会派出机构要配合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有关要求,规范小微企业融资相关的担保(反担保)费、评估费、公证费等附加手续收费行为,减轻小微企业融资负担。推动地方政府探索以政府采购、财政补贴等方式,降低小微企业融资附加费用支出。
有专家表示,《意见》将有助于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当然,有了政策“输血”,小微企业还要扎扎实实做好主业,规范经营,主动对接银行信贷审批标准,积极拓展其它融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