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
和人才强市战略
集聚一批优秀的台湾高层次人才
来厦工作创业
为厦门经济社会转型升级贡献力量
厦门市人社局将开展
第五批台湾特聘专家(专才)申报工作
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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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台湾身份证、支持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台湾地区居民;已在职在岗,与厦门的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全职聘用合同;柔性引进人员,须于2018年7月15日前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意向性协议,并能在2018年7月31日前到岗。 申报台湾特聘专家应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厦门市台湾特聘专家制度暂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从事集成电路、智能制造、生物科技、文化创意等重点产业领域工作的台湾高端人才。 2、申报“台湾特聘专家”时所提供的收入证明材料必须高于厦门市上一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倍以上,其中若属事业单位聘用的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可放宽至3倍。 3、受聘于省部属单位和超过60周岁的人才按短期柔性引进专家申报;已入选国家“千人计划”、省“百人计划”、市“双百计划”及“海纳百川”其他各项子计划领军型人才的台湾高层次人才,可申报直接认定台湾特聘专家资格,相关待遇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享受。 申报台湾特聘专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台湾特聘专才应属于厦门市重点产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重点学科聘用急需紧缺的台湾人才; 2、申报“台湾特聘专才”,用人单位支付的薪酬需达到厦门市上一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倍以上。 个人提出申请,经用人单位同意后,由申报人或用人单位登录“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hrss.xm.gov.cn),进入“人事人才公共服务平台”,登录注册后,进入“台湾特聘专家申报”模块,填写《第五批厦门市台湾特聘专家(专才)申报表》并保存、提交(电子表申报后,可直接打印); 用人单位审核同意签章后,连同申报业绩证明材料报送市人社局专家工作处,市人社局对申报人的填报内容进一步复核; 市人社局会同市委人才办组织评委专家采取现场答辩和审阅书面材料相结合的方式,注重能力业绩贡献及用人单位的评价推荐; 初评结果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行文发布。 《第五批厦门市台湾特聘专家(专才)申报表》纸质版一式七份; 申报台湾特聘专家需提供有关业绩证明材料一份:包括:1、《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复印件;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国(境)外证书须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认证证书可推迟至2018年8月31日前提供);3、《聘用合同》复印件,已在岗的需提供个人去年在厦门的《个人报税收入和纳税情况表》,未到岗人选另需提供申报单位出具的来厦工作意向协议;4、主要成果(代表性论文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奖励证书等)证明材料;5、领导或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6、聘用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7、企业单位提供2017年度财务报表中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复印件。 申报台湾特聘专才需提供有关证明材料一份:1、《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复印件;2、《聘用合同》复印件,已在岗的需提供个人去年在厦门的《个人报税收入和纳税情况表》,未到岗人选另需提供申报单位出具的来厦工作意向协议。 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编写目录,注明页码,用人单位加盖公章装订成册。 申报人应认真、如实填写申报材料。申报单位要严格核实、把关,对其申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或连带责任。 同一台湾人才申报“台湾特聘专家”或“台湾特聘专才”,累计参评次数不超过两次。 请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区(园区)组织人事部门协助将本通知转发至本行业、本区(园区)各有关单位,并组织申报。 请各用人单位于2018年7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市人社局专家工作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592-5399278 受理地址:思明区长青路191号劳动力大厦1117室
邮箱:taiwantepin@126.com
您知道吗?
厦门是大陆首个实施台湾高端人才评选计划的城市,早在2013年就在“海纳百川”人才计划中专设“台湾特聘专家(才)”子计划,吸纳台湾电子信息、光电、现代服务业等优势产业高端人才来厦工作创业,给予最高150万元的生活补贴和500万元的创业资金扶持。 目前厦门全市共计评选台湾特聘专家、专才195名,其中专家116名、特聘专才79名,累计发放工作生活补贴4261.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