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作为福建省级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试验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在全市社会治理创新中的作用日益显现,但也面临社会工作人才流失、专业程度不高等问题。为破解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日前,晋江市出台了《晋江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育扶持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设立晋江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育扶持专项资金,由市财政列入年度预算,用于社会工作人才培养、人才补贴、项目创新、课题研究、权益保障等。
在激励机制上,《意见》建立健全了薪酬保障和职业晋升机制,明确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以下简称“社工机构”)要以体现专业人才价值为导向,按照以岗定酬、以绩定奖、按劳取酬的原则,采取学历、资历、资格、业绩、岗位等指标相结合的方式评定社会工作者薪酬水平,按照相关规定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并要求为社会工作者提供合理的职业晋升空间。
为鼓励社会工作者扎根基层,《意见》实施“优秀社工专业人才”和“优秀社工督导人才”星级评定工程,每年度为一周期,按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认定年度星级社工及督导。通过“人才反哺农村”计划,到村(社区)任职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可直接列入参评对象。经认定的星级社工、星级督导享受年度人才补贴,一星级社工、督导分别发放3600元、8500元岗位津贴,二星级社工、督导分别发放6000元、1万元岗位津贴,三星级社工、督导分别发放8500元、1.2万元岗位津贴。而且每年从星级社工中遴选、推荐参评全国专业社会工作领军人才、福建省及泉州市优秀社工,对获以上级别荣誉称号的,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1万元的奖励。引进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经申请认定为“晋江市优秀人才”、“泉州市高层次人才”的,则可按有关规定享受津补贴等工作生活待遇。
此外,《意见》还实行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奖励,取得社会工作师、高级社会工作师且在晋江市社工机构全职服务满一年后,分别给予一次性2000元或3000元奖励。鼓励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对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或高级社会工作师证书,且在晋江市社会工作岗位[含村(社区)公共服务中心窗口岗位、网格岗位]、社会工作项目等提供全职服务的,分别给予一次性1000元、2000元或3000元奖励。
为提升各类社会工作人才专业能力,《意见》鼓励社工机构与国(境)内外社会工作专家、教授、资社会工作者开展合作,实施社会工作人才系统培养工作,并对每年开展80学时以上的社会工作专业继续教育培训的社工机构,根据参与人数、整体评价等给予3000元至5000元不等的经费扶持。
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储备上,《意见》鼓励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到国内知名院校、先进地区的培训机构研修学习,旨在培养一批实务技能过硬、管理能力突出、督导能力出色、科研创新能力卓越的中高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对年度评定的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社会工作者及督导,可申请培训补贴,培训学时达40学时及以上的,补贴标准为个人承担培训费用(不包括交通和食宿费用)的5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万元。
不仅如此,晋江还注重对研究型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培养,《意见》鼓励和支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开展社会服务创新课题研究工作,对于获得泉州市级以上立项并有经费资助的社会工作研究课题,按国家、省、泉州市级分别给予2万元、1万元或0.5万元奖励。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以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或行业内知名刊物发表专业论文、课题报告、优秀案例等研究成果的,按国家级期刊3000元/篇、省级期刊2000元/篇、泉州市级期刊500元/篇的标准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