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教职成〔2018〕36号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省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成员单位,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十三五”教育发展专项规划》《福建省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7-2020年)》《福建省教育厅等十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社区教育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完善我省终身教育服务体系,打造具有福建特色的发展模式,扎实推进相关项目建设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2018-2020年终身教育重点项目建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项目
(一)终身教育示范性建设项目。开展省级终身学习特色品牌项目建设,健全完善城乡社区(老年)教育机构,推进城乡社区(老年)教育内涵建设,为居民就近、就地学习创造条件,营造人人学习的氛围。具体项目如下:
1.城乡社区(老年)教育机构建设。推进社区(老年)教育机构建设,完善市、县、乡、村四级社区(老年)教育服务体系,明确功能定位,提升服务能力,打造100个省级社区(老年)教育示范基地。重点加强乡、村两级的社区(老年)教育机构建设,建成100个示范性社区(老年)学校(学习中心)。
2.终身学习品牌建设。开展社区教育特色品牌建设,遴选100个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社区教育特色品牌项目,形成“一地一品、一地多品”的社区教育发展局面。开展优质学习团队遴选工作,遴选100个优质学习团队,发挥其引领示范作用。
3.学习型城市建设。各地要积极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建立学习型城市建设领导管理体制,落实学习型城市建设的制度保障和经费保障,推进城市各类学习资源的建设与共享,创造人人皆学、时时能学、处处可学的社会环境,促进全民学习、终身学习。
(二)老年大学建设项目。加强老年大学建设,拓展老年大学办学机构,创新办学形式,通过创建高水平老年大学、在高校中建设老年大学、设立老年开放(互联网)大学等,提升老年大学的办学水平和社会服务能力。具体项目如下:
1.高水平老年大学建设。开展高水平老年大学建设工作,加强省、市、县三级老年大学建设,改善办学条件,规范教学管理,提高办学水平,全省建成10所办学效果显著的高水平示范性老年大学。
2.高校老年大学建设。在本科高校、成人高校和高职院校开展老年大学建设工作,建设20所师资充足、设施齐全、开放共享的高校老年大学,为老年人就近学习提供便利。
3.老年开放(互联网)大学建设。依托福建广播电视大学建设省老年开放(互联网)大学,探索实体办班与网络教学相结合、线上自主学习与线下体验学习相结合的老年教育新模式。
(三)省终身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省终身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主要包括终身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学分银行建设、队伍建设、数据收集与分析、理论研究、活动组织等。具体项目如下:
1.学分银行建设。建设福建省终身教育学分银行信息管理平台,制定学分银行管理办法与认证标准体系,建立个人学习账户,探索各级各类不同类型学习成果认证、积累与转换的机制和模式,搭建终身学习“立交桥”,拓宽终身学习通道,促进全民终身学习。
2.学习资源建设。组织各级各类学校开展省级继续教育网络课程建设工作,建设1000门省级网络课程,推进学习资源的共建共享。组织开展优秀乡土教材建设项目,引导社区教育机构、社区组织、居民开发100本(套)具有地域特色的优秀传统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民俗文化等乡土教材。
3.师资库建设。建立省级终身教育师资库,建设一支“专兼职结合,志愿者辅助”的师资队伍,组织开展师资队伍培训工作,实行分级培训制度。各地要做好本级师资库建设和培训工作。
4.理论研究。开展终身教育理论、政策和应用等方面的课题研究,探讨和解决制约我省终身教育发展的瓶颈问题,为我省终身教育发展提供理论支持和决策依据。
二、实施与管理
(一)组织实施。终身教育示范性建设项目、老年大学建设项目和省终身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具体由省终身教育服务中心组织实施,各地各单位要把重点建设项目作为终身教育内涵建设的重要抓手,根据各自职责,做好项目的组织与实施工作。
(二)项目奖补。省级财政每年从教育经费中安排一定经费对省级示范性项目进行奖补,奖补经费以因素法为主进行分配,分配因素包括各地办学机构建设、队伍建设、资金投入、重点项目、学习型城市建设等。
(三)项目管理。各地各单位每年要对本区域本单位终身教育工作及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总结和分析,形成书面材料统一汇总报送至省终身教育服务中心。省终身教育服务中心根据材料报送情况,组织专家对项目建设进行检查或抽查,检查结论将作为项目支持的重要依据,对工作不力或未达到建设要求的,进行动态调整。
(四)项目评审。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省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成员单位,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要按照《2018-2020年福建省终身教育重点项目建设指南》(见附件)具体要求,将书面推荐意见、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及电子版报送至省终身教育服务中心,经评审公示后予以公布。2018年报送时间为11月1-15日,2019年、2020年报送时间为5月15-30日。
(五)经验推广。各地、各单位要及时总结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典型经验,提炼一批富有成效的工作经验和典型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模式,推动我省终身教育工作不断深入发展。
三、其他事项
(一)2016、2017年组织开展的省级社区教育示范基地、社区教育特色品牌、继续教育网络课程等3个项目纳入本次重点项目统一管理,今后建设工作按本文件要求组织实施。
(二)申报单位可在“福建省教育厅(http://jyt.fujian.gov.cn/)”“处室职责”“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或“福建终身学习在线(www.fj51e.cn)”“政策文件”专栏下载本通知及附件。
联系人:江丽娜、刘舒婕,电话:0591-87862649、87809086,电子邮箱:fjzsjy@163.com,地址:福州市铜盘路15号福建广播电视大学左海校区(邮编:350003)。
附件:2018-2020年福建省终身教育重点项目建设指南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财政厅
2018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