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海峡导报6月12日讯(记者 沈华铃)年营业收入首次超过100亿元的工业企业,将获得政府一次性奖励100万元。近日,漳州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扶持民营企业。
根据意见,今后,漳州市对年营业收入首次超过1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工业企业,除按其地方级“三税”(指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新增部分的20%、25%、30%奖励企业外,还将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50万元和100万元。
对通过扩大生产能力,年主营业务收入首超2000万元的工业企业,其增量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的50%,将由同级财政一次性奖励给企业扩大生产,最高不超过20万元。
此外,民营企业通过增资扩产提高生产能力,且项目购置设备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漳州市将按照设备实际购置费的3%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设备投入使用并达产后予以兑现。漳州还将鼓励民营物流企业发展,其中,从生产制造企业中分离设立的物流企业,自分离次年起3年内,由同级财政按其实现的“三税”。地方留成部分的30%给予奖励。
同时,漳州将放宽民营企业集团登记条件,规定母公司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拥有3家以上控股子公司,母子公司注册资本总和在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允许申请设立企业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