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月,我省民间投资同比增长19.2%,民间投资对全省投资增长的贡献率达77.8%,民营经济成为支撑福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力量。 福建是民营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民营经济占全省经济总量三分之二。2017年,我省规模以上民营企业16600多家,企业数量占全省企业数的96.2%;民营经济增加值21717亿元,占全省GDP比重达67.2%,提供全省70%以上的税收,吸纳了全省80%以上的就业。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去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发民间有效投资活力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下发后,我省在全国率先研究出台省级配套政策,及时将中央的部署要求细化深化具体化,着力激发民间投资潜力和创新活力。 积极构建新型政商关系。建立政企会商制度、各级领导与民营企业家代表座谈机制、异地商会代表列席省两会制度等,完善覆盖全省的民企诉求沟通机制。发挥省外闽商作用,积极开展“闽商回归”工程。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维护民企合法权益。依托“中国福建”门户网站全面开辟“政企直通车”,利用“互联网+”,实现省、市、县三级联动,实时收集并精准帮助解决民企实际困难。健全民企产业项目对接服务机制,重大民营企业项目实行“一对一”服务,增强企业发展信心。基层建立领导干部挂钩项目机制,及时协调项目推动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促进项目早落地、早投产、早见效。 努力打造优质营商环境。持续减权放权,释放市场活力,推行“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制度,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和行政审批“三集中”改革,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3次修订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目录,目前核准事项省级31项、市级16项、市县(区)5项,精简率66%;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过网上备案系统办理,投资项目备案“零材料、零环节、零上门”。出台福建省提升营商环境行动计划、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传统作风若干规定、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在开办企业、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企业融资、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深化“放管服”改革,简化办事手续、降低办事成本,提升营商环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多证合一”,开展“先照后证”改革,推行工商登记全程电子化,完善企业便利注册和简易退出机制。今年底前,全省将实现压缩企业开办时间至8天以内,其中福州、厦门、泉州压缩至5天以内。 持续拓展民间投资项目。鼓励民企进入轨道交通装备、“互联网+”、大数据和工业机器人等产业链长、带动效应显著的行业领域;充分运用首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成果,积极培育一批数字经济领域龙头企业。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带动作用,支持民企参与“数控一代”等应用示范工程项目;首期80亿元的省企业技改基金完成签约,支持重点技改项目75项,总投资超650亿元。鼓励和规范民间资本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推出有竞争力的PPP项目吸引民间资本参与。举办全省民企产业项目对接会,2017年共签约民企产业项目1464项、计划总投资8284亿元。各地也积极拓展民间投资项目,如漳州市从2018年市级重点项目中筛选100个、总投资1000亿元以上的“百大千亿”民间投资项目,定期跟踪调度,协调解决问题,为项目建设全程保驾护航。 着力降低企业经营成本。落实国务院关于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部署,研究出台我省具体实施意见,健全“1+N”降本减负政策体系,定期向社会公布行政事业性涉企收费目录和优惠收费政策“两个清单”,全面取消工业企业管理类、证照类、登记类省定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面停征价格调节基金。2017年全省累计为企业降本减负近700亿元。 努力破解企业融资难题。针对银企信息不对称、担保难、“过桥难”、渠道窄等中小企业融资痛点难点,我省通过搭建“产业云”平台促进银企对接、健全担保体系强化担保服务、设立应急转贷基金帮助企业“过桥”、构筑资本集聚高地拓宽企业融资渠道等方式,推动金融活水流向中小企业。今年1—9月新增9家民企通过首发上市或定向增发、配股再融资募集资金113.86亿元,13家民企在“新三板”挂牌。完善重大项目融资对接长效机制,2017年以来省发改委共推动银企对接企业(项目)450家、融资需求逾2000亿元。省工信厅共举办政银企产融合作对接会58场、签约授信总额1560亿元。泉州市大力推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综合改革试验,以产业集群、小微企业和“三农”等领域金融服务为重点,“无间贷”、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平台、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建档等一批创新举措在全国或全省推行,目前全市小微企业贷款户数22.19万户,小微企业信贷覆盖率达3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