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财政厅下达2018年普惠金融发展专项中央及省级配套资金3.7亿元,用于支持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和PPP示范项目等普惠金融工作开展。
近五年来,省财政厅坚持正向激励,引导金融机构等切实服务实体经济,加大支农支小支微以及推广PPP模式力度,并争取中央对我省原中央苏区县参照西部奖补标准,提高补助比例和年限等政策支持,累计多争取中央资金1.9亿元,累计下达普惠金融发展专项中央及省级配套资金15.2亿元。
日前,省财政厅下达2018年普惠金融发展专项中央及省级配套资金3.7亿元,用于支持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和PPP示范项目等普惠金融工作开展。
近五年来,省财政厅坚持正向激励,引导金融机构等切实服务实体经济,加大支农支小支微以及推广PPP模式力度,并争取中央对我省原中央苏区县参照西部奖补标准,提高补助比例和年限等政策支持,累计多争取中央资金1.9亿元,累计下达普惠金融发展专项中央及省级配套资金15.2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