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省政府同意,省科技厅、金融监管局、财政厅、工信厅近日联合出台《福建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贷款方案(试行)》,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努力破解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方案明年起试行3年,将重点支持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石墨烯、新能源和生物医药等行业科技型中小微企业。 我省将按照“政府引导、风险共担、市场运作”的原则,设立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贷款专项补偿资金,引导商业银行及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支持并为企业提供适当的融资保费补助。 2019—2021年,省财政每年出资2亿元设立科技贷补偿金,其中省科技厅、经信委每年各安排1亿元,用于科技贷保费补助、风险补偿支出。对于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贷款业务的风险,由科技贷补偿金、企业、相关合作金融机构等按一定比例共同承担,同时,合作银行机构依据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优先安排信贷额度,按照约定的科技贷补偿金10~15倍比例进行信贷投放,并结合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实际情况,提供相应的综合金融服务。 根据方案, ▲科技贷主要用于满足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生产过程中合理的流动资金需要,贷款期限一年以内,可采取分期或者到期一次性偿还本金、自助可循环等方式,鼓励合作金融机构为到期贷款提供无还本续贷服务; ▲借款企业只需提供一般不高于贷款额度30%、最高不高于贷款额度50%的合格抵(质)押物; ▲企业综合融资成本(含保险费等)一般控制在年化8%以内,最高不超过年化9%。对实力较强、成长性较好的续贷客户,应考虑适当降低贷款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