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原则 本次征集的项目以推动我市5G产业发展,聚焦5G核心器件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5G与车联网、工业互联网、高清视频的融合应用为主题,择优支持促进产业创新发展、加快产业结构战略性深层次调整和转型升级、稳定本市经济增长和促进投资有重要支撑的重点项目。具体遵循以下原则: 一是突出对高精尖产业的支撑。紧紧围绕《北京加强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总体方案》《中共北京市委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科技创新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系列文件的通知》,集中力量突破产业关键技术,形成5G和工业互联网产业创新集群,打造北京高精尖产业的核心竞争力。 二是强化统筹管理。对构建高精尖产业支撑作用明显,项目实施方案完整清晰,手续完备且符合条件的项目,择优支持。 三是紧扣企业资金融资需求。视企业发展阶段需要和项目实际情况,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带动作用,灵活采取拨款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 二、征集方向 (一)第三代半导体芯片关键工艺和平台建设 面向5G通信、电力电子等领域的技术需求,支持6英寸SiC、GaN等第三代半导体芯片关键材料与工艺技术平台建设,突破第三代半导体芯片材料、工艺和测试技术瓶颈,完成芯片设计及可靠性评估,优化量产工艺,形成第三代半导体芯片产业化能力。 (二)基于5G技术的8K超高清显示 支持通过光纤和5G传输通道进行实时直播的8K转播车,内容包括8K转播车视音频系统设计、8K转播车视音频系统集成、8K收录、8K图文字幕包装、8K编解码、8K基础视频计算和超高速存储、8K显示、8K和三维全景声转播车体、8K转播车全车集中管理和控制方面,能够实现基于5G技术的8K超高清显示,为北京市超高清节目制作和播出装备的研发和产业化提供直接的支撑。 (三)超级Wi-Fi技术大规模产业化 超级WiFi通信系统研发及产业化。支持超级WiFi射频、处理器等芯片量产,支持U波段、1.8GHz、Sub 6GHz等多频段、多场景、高性价比天线及基站、路由器和超低功耗手持终端设备,超级WiFi系统综合测试等专业仪器设备研发及产业化,并形成超级WiFi管理系统、网络部署实施和优化方案,开展示范应用。 (四)5G 微基站及微微基站SOC芯片研发及产业化 支持5G的微基站及微微基站的SOC芯片研发及产业化,实现室内场景覆盖的解决方案自主可控。在满足5G高频覆盖指标要求的前提下,通过SOC的解决方案实现在室内深度覆盖场景下对流量和用户接入的均衡性,实现对流量及用户的灵活调度。具备面向未来的开源化、标准化、组件化的演进能力。同时在满足OPENRAN架构的要求下,实现接口的开放化,并构建开放的技术生态,实现多厂家的产品多样化、快速迭代开发能力和场景多样性灵活部署能力,显著降低运营商5G网络部署的成本,实现5G网络的快速部署以及5G新业务的快速生成及部署。 (五)“5G+车联网”示范应用及设备产业化 面向5G与C-V2X技术相结合的应用场景,支持低时延、大带宽网络传输能力建设,与路侧感知系统、车端通信相融合,研发5G系统设备、车规级C-V2X车载及路侧单元/模组,支持5905~5925MHz频段,具备USB/CAN/UART/以太网口等协议接口。基于自主研发的5G系统设备及车联网设备,部署MEC边缘计算平台,构建“5G+车联网”示范环境,完成车路协同及车端驾驶等应用示范,逐步实现5G系统设备及车联网设备产业化,促进“5G+车联网”产业发展。 (六)基于5G的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及产业化 面向制造业转型升级的实际需求,支持5G网络在工业互联网的创新应用实践,搭建与行业应用系统相结合的5G示范网络,开展在智能化生产、产品生产追溯、设备预测性维护、工业视频监控等典型场景的5G创新应用。 (七)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建设 面向汽车、高端装备、航空、机械制造、建筑建材、新能源等行业建设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支持行业内部机器、产品、资源等工业互联网对象标识注册和解析的基础服务能力建设,推动行业上下游企业接入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培育推广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体系生态,促进工业大数据流通应用。 三、申报条件 (一)主体申报条件 1.在本市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从事生产经营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招商引资项目可放宽申报主体注册地要求,入资后企业须在本市登记注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2.申报单位近3年内在工商、税务、银行、海关等部门无严重不良行为记录,经营状况良好,对于超出以上规定的单位,须经市经济信息化局研究后确定。 3.联合申报项目相关成员单位均应符合上述要求,牵头申报单位应为项目实施和投资主体。 (二)项目申报条件 1.项目(含联合申报项目)应为在建项目,开始时间应在2018年1月之后,原则上实施周期不超过3年。 2.项目总投资不低于1000万元;联合申报项目总投资不低于3000万元。 3.项目应具有完整、详细的实施方案,完成核准或备案,涉及土地、环保和建筑施工的项目各项手续齐备。 4.联合申报项目的各成员单位应签订项目合作协议或合同,明确各方职责和义务;项目实施方案应包括项目整体方案以及各子项目实施方案。 5.申报项目只能选择一种支持方式,包括拨款补助、贷款贴息等,申报单位需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在申报材料中明确申请资金额度和支持方式。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 1.书面申报材料按资料清单提供(附件)。 2.书面申报材料统一按照A4纸型胶订制作,一式2份,封面及骑缝处应加盖项目单位公章,联合申报项目应加盖联合申报成员单位公章。 3.电子申报材料应完成网上申报,从市经济信息化委网站办事服务栏目登录注册后,资金申报栏目下选择“产业创新集群”,未完成网上申报的项目不予受理。 (二)联系方式 规划发展处:57587506; 科技标准处:57587653; 电子信息处:57587807; 软件服务处:57587253。 (三)受理时间 项目采取区经济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和企业直报两种方式,应于2018年12月14日前报至市经济信息化局电子信息处(征集方向(一)-(五))、软件服务处(征集方向(六)-(七))。 (四)受理地点 纸质资料报送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6号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