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厦门市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1)》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及企业:
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促进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的通知》(工信部科〔2017〕315号),加快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推动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制定《厦门市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1)》。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厦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8年12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厦门市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1)
为贯彻落实《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国发〔2017〕35号)、《促进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1)》(工信部科〔2017〕315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新一代人工智能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闽政〔2018〕5号),加快发展以大数据和云计算为基础的人工智能相关产业,推进人工智能在制造业、交通、公共安全、金融、健康医疗等领域的应用,全面开展智慧城市建设,加速实现厦门市人工智能产业规模化发展,把厦门市建设成为人工智能产业集聚高地,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到2021年,厦门市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在智能芯片、云计算能力、机器视觉等核心技术上取得进展,在制造业、公共信息安全、交通、金融、健康医疗等领域积极推广应用,全面开展智慧城市建设,人工智能产业链基本完善。
——增强人工智能核心技术能力。在智能芯片制造、云计算、机器视觉等核心技术上取得重要进展。建设2个以上人工智能产业共性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创新公共服务平台,人工智能研发投入额超过2亿元。
——扩展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在制造业、交通、公共信息安全、金融、健康医疗等重点优势领域率先试点人工智能+应用,结合厦门市产业特点发展智能城市,在教育、家居、旅游等其他行业积极推广人工智能应用。推出高水平的人工智能应用解决方案,形成不少于10个可对外复制推广的示范性项目。
——形成完整的人工智能产业链。集聚典型人工智能企业数量超过50家,形成3个左右汇聚科研、生产、生态等要素,产业配套完善、辐射能力强的人工智能特色产业集聚区,累计引进50名以上新一代人工智能领军人才,培养1000名人工智能各类人才,培育5家以上人工智能细分领域龙头企业,产业规模超过100亿元,协同带动相关产业规模超过1000亿元。
(一)高水平人才汇聚工程
为高水平人工智能人才配置完善的发展平台、工作体制及社会保障,实现人工智能高端人才的精准快速引进。支持企业和高校联合引进世界一流领军人才和各类青年人才,重点引进芯片、机器学习应用、自然语言处理、无人驾驶、计算机视觉与图像、智能机器人等国际顶尖科学家和高水平创新团队。鼓励企业联合高校创办研究机构、实验室,培育人工智能校企联合培养人才的模式,支持企业进行人工智能知识分享和在职人才培训,制定人工智能人才计划。支持高等院校加强人工智能相关学科专业建设,推动人工智能与其他学科的交叉,引导职业学校有针对性地培养产业发展急需的技能型人才。
基于厦门市现有引进高端人才政策基础向人工智能领域适度倾斜,三年内累计引进50名以上高端领军型人才,培育相关领域各类人才1000名以上。
(二)新一代人工智能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工程
围绕提升新一代人工智能综合竞争力的需求目标,以算法为核心,以数据和硬件为基础,结合厦门市特点,重点加大基于深度学习的类脑视觉传感器、类脑计算芯片等人工智能关键共性技术的研发力度。
加大基于深度学习的机器视觉技术研发,以视频、图像处理为重点领域,加强图像处理器的处理速度和系统功能,加快算法工具的研发,攻关传感器、分辨率及更小光源等物理光学上的技术瓶颈。积极推进视频、图像处理的人工智能核心技术与传统工业的深度融合,助力传统产业智能化转型。加快自然语言处理科研成果转化速度,在三年内掌握更多突破性成果专利,形成一批有特色、有竞争力的融合性新产品、新服务。
到2021年,每年安排专项资金支持新一代人工智能关键技术研发,围绕厦门市重点领域应用形成一批价值高、可推广、易转化的突破性成果专利,试点验证一批有特色、有竞争力的人工智能融合创新产品、服务。
(三)产业载体提升工程
以人工智能技术带动、项目示范为厦门市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厦门软件园、集成电路产业基地等产业园区发展赋予新能量,升级产业载体。集聚产业发展要素,为人工智能产业提供全要素的创业成长服务,打造集专业化服务功能、创新型孵化功能、多资源聚合功能、产学研转化功能于一体的人工智能产业园区,并推动园区发展成为国家级人工智能技术研发、应用、产业化的示范基地。
到2021年,建成3个左右人工智能产业聚集区,支持建设一批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创新中心等重大创新载体,完善厦门市创新环境。
(四)人工智能应用示范工程
推进新一代人工智能技术与传统工业及服务业的融合应用,促进形成人工智能新业态。推进工业企业智能制造,加快传统制造业改造升级、新旧动能接续转换;加快网络智能安全技术全方位融合应用于安防管理和监控等公共安全领域,完善厦门市公共安全平台;建设覆盖全市的智能交通指挥中心,扩大城市人工智能+智能交通的应用场景;推动实现金融数据监测智能化,金融风险智能预警应用成熟化,鼓励企业开发较为成熟的智能金融自动化服务产品;发展智能语音病历平台,全面推广智能导诊机器人应用。同时在教育、家居、旅游等厦门市其他行业积极推广人工智能应用。
到2021年,打造20个以上高水平人工智能应用解决方案,形成不少于10个可对外推广的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全国性示范项目。
(五)人工智能创新服务平台发展工程
建设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共享平台。打造人工智能开源软硬件共享平台,建设支持知识推理、概率统计、深度学习等人工智能的统一计算框架平台,逐步开放共享给落户厦门的人工智能企业和项目,降低研发成本。依托人工智能龙头及独角兽企业,提供可靠的技术指导和研发支撑,通过产业投资基金和市场推广活动,推动研发成果共享,将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的研发成果优先、低成本提供给本地企业应用,降低本地企业应用人工智能成本,促进人工智能领域核心技术的民用、商用、政用。
围绕智能语音、机器视觉、自动驾驶、城市大脑、健康医疗等人工智能关键领域建设厦门市人工智能孵化服务平台。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引更多的人工智能企业或团队落户厦门。到2021年,建成2个以上的人工智能产业创新服务平台。
(六)人工智能惠民工程
推动新一代人工智能技术在惠民利民领域的应用,积极推动“数字厦门”建设,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加快公共服务智能数据平台的建设,完善实现民政补助申请、公安业务办理、养老保险认证等惠民服务高效友好自助办理,依托各领域智能化升级,全面提升智慧治理水平。以“多规合一”为基础,应用智能分析手段,完善社区到市级审批管理协同平台建设,建立政府大数据中心,提升政务高效化水平,推动城市管理与社会治理创新,不断加强智慧厦门建设。
(一)建设组织领导体系
强化部门协调联动机制,推动多部门联合,建立统一的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协调机构,建立人工智能决策咨询专家委员会。
(二)营造优良政策环境
推动形成有利于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的政策环境,在现有人才、产业发展政策中纳入人工智能相关支持政策,促进形成“政产学研用金”协同推进该行动计划的格局,提升行动计划的社会和产业影响力。
(三)制定行业标准
组建人工智能行业标准专家咨询委员会,包括政府领导、业界专家、投资机构、企业领袖以及行业用户,制定厦门市人工智能行业标准,确保厦门市人工智能产业高效、有序地发展。
(四)加强交流合作
促进加强人工智能领域的国内、国际交流合作,将世界领先企业“引进来”,鼓励本地人工智能企业“走出去”,立足闽台发展战略,实现厦门市成为东南人工智能产业高地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