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关于做好加快民营企业发展若干意见宣贯工作的通知
闽工信函中小〔2018〕141号
各设区市经信委(工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
《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民营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闽委发〔2018〕21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已于12月24日印发实施。为扎实抓好宣贯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若干意见》是我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加快我省民营企业发展的总体方向和重要抓手。各地工信部门要提高对《若干意见》宣贯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充分调动各方力量,认真抓好学习、宣传、贯彻和实施工作。
二、抓好宣传解读
要拓宽宣传渠道,充分利用主流媒体、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各类媒体,广泛宣传《若干意见》的意义和作用,引导社会各界深入了解和关注,营造加快民营企业发展的良好氛围。要以政策说明会、解读会、培训会及开展“送政策进园区、进企业”活动等形式,扩大宣传解读覆盖面,帮助民营企业了解、掌握政策,提振民营企业发展信心。
三、狠抓政策落实
要根据“若干意见”要求,结合实际,尽快制定具体落实措施,明确工作要求,分解落实各项任务,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落细、落实,切实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增强民营企业获得感。
请于2019年1月30日前将《若干意见》细化措施、宣贯情况及政策落实中的问题报送我厅(中小企业处)。
联系人:周艳,联系电话:0591-87833634 电子邮箱:zxqyc@fjtc.gov.cn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