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障2019年“两节”期间
生产稳定运行的若干措施
榕政办发[2019]1号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保障2019年”两节”期间生产稳定运行有关措施的通知》( 闽政办发明电[2018] 68号)精神,促进元旦春节“两节”期间全市生产运行平稳发展,实现一季度良好开局,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心企业生产经营
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企业、项目和基层一线开展走访慰问活动,把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送到企业,热情为企业办实事解难事,帮助困难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困难和问题,保障我市2019年元旦、春节”两节”期间生产连续稳定,保障重大项目正常施工,保障建筑工地等运转有序。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建设局、市总工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二、给予企业用电补助
1.在鼓励企业增产增效方面
对符合2019年一季度省级增产增效用电奖励条件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即: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一季度工业总产值不低于5000万元且现价同比增长9%及以上的规上制造业企业,用电量同比正增长低于5%、5%及 ) 以上的,分别给予企业一季度用电增量每千瓦时0.05元、0.1元奖励;对新建项目投产纳入规上工业统计的制造业企业,给予一季度用电量每千瓦时0.02元奖励。单家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在省级奖励的基础上,市财政再给予50%的配套叠加奖励。单家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150万元。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
2.在春节短周期用电方面
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安全和环保达标春节期间(2019年1月25日-2月24日)连续生产的,明用电量不低于300万千瓦时的规上制造业企业,已列入省里短周期电力直接交易的,其优惠电价按省里政策执行;未列入省里短周期电力直接交易的,由市财政给予其春节期间用电量0.1元/千瓦时的补助,最高不超过150万元。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国网福州供电公司
三、给予企业用气补助
对实际配气价格高于0.52元/方的工业用气企业,在2019年1月25日-2月24日使用天然气用气量的同比增长部分, 由华润燃气讼司按政府物价部]核定配气价格的50%予以返还,最高不超过50万元。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物价局)、市建设局、福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四、加强企业用工保障
1.给予稳定就业补助
经市、县(市)区经济部门统计部门认定,对春节当月生产值不下降的重点企业,以及3-5月期间连续生产的受市场因素影响较大的企业,积极采取措施稳定职工队伍的,按照每人每月100元标准(以当月参保人数为准) ,给予一一次性稳定就业奖补,当期最高不超过20万元。鼓励各类大中专院校、职业技术院校、职业中介机构、培训机构、劳务协作基地、企业老员工个人为辖区重点企业弓进劳动力,对春节期间(1月-3月)引进劳动力到我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或市政府确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机构或个人,按3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上述项目所需资金可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工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2.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
确保对去年少裁员或不裁员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春节前优先发放稳岗补贴,支持企业将稳岗补贴用于春节期间职工生活补助等支出。实施服务企业用工和农民工就业的“春风行动”, 组织系列招聘活动,开展用工余缺调剂,多渠道满足春节期间企业用工。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3.开展“向春节坚守生产岗位农民工致敬”活动
在春节期间开展“向春节坚守生产岗位农民工致敬”活动,慰问春节期间坚守生产岗位、未返乡过年的农民工,并组织中西部贫困地区农民工家属来榕团聚、共度新春佳节。
责任单位:市总工会、市人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五、加强项目建设保障
1.各县(市)区要精心安排春节期间重点项目建设的施工组织,加强在岗职工的慰问和生活保障工作,确保春节期间重大项目正常施工。各项业主要安排专人负责“两节”期间施工人员的管理,采取轮班及奖励制度,充分调动施工人员的积极性,保证重点项目有序推进。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2.在福州日报公布1 -2月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增速、深化“一抓一促”项目年行动考评结果,一季度对进入全省“五个一批”正向激励考评前十的县(市)区,在“抓项目促发展”专项行动考核办法中给予正向激励加分。各县(市)区可根据获得的省级前期工作经费奖励金额,对提前到春节前开工的项目业主和春节期间不停工建设单位以专项补助形式依法依规予以支持。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3.市财政为鼓励重点项目建设,项目建设资金由原来的按施工进度拨付改为按季度预拨。对我市1-2月深化”一抓一促”项目年行动考评前三名的县(市)区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给予奖励,第一名奖励300万元,第二名奖励200万元,第三名奖励100万元。对市直部门前两名给予奖励,第一名奖励200万元,第二名奖励100万元。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六、加强“两节”期间招商
各县(市)区、高新区、市直部]要把握春节期间榕籍侨商、客商返乡过年的大好时机积极开展专题推介、座谈等招商活动,主动走访,登门拜年、慰问,以乡情、亲情推动“回归工程”,营造以侨引侨、以商招商的良好招商氛围,争取对接一批回归项目。
责任单位:市投促局、市工商联、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七、促进企业尽早复工
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增强服务意识,主动靠前服务。帮助企业提前做好原材料、资金、设备维护等工作,指导企业合理安排放假时间,组织开展节日期间坚持生产企业走访慰问活动关心企业和用工。积极开展产品推介、互采互购、展览展销、供需对接、协作配套对接、抱团营销等各种“手拉手”活动,帮扶企业开拓市场。加强企业复工情况跟踪通报、督促检查和服务工作,帮助和引导企业做好节后生产组织,积极协调企业复工过程出现的困难问题,保持生产经营稳定。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金融监管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八、狠抓安全生产
按照“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督促企业履行好主体责任,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重点抓好长输油气管道隐患排查整治,严厉打击未经审批在油气管道保护区范围内第三方施工的行为,确保管道运营安全。认真落实“两节”前电网设备特巡特护优化节日期间电网运行方式安排,强化节日期间监视值守,应急保障班组24小时在岗,时刻做好应急抢修准备,确保供电安全。
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工信局、国网福州供电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