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发改委、省经信委联合出台建设现代产业体系培育千亿产业集群推进计划,提出到2020年,力争培育形成20个以上产值(营业收入)超千亿元的重大产业集群,基本形成产业布局合理、区域特色突出、结构明显优化的产业集群发展格局。福建省将优选一批主业突出、特色明显、成长性好的产业集群,进行重点培育和发展。发展重点和具体目标是:集成电路和光电产业集群实现产值4000亿元,计算机和网络通信产业集群实现产值2500亿元,高端装备产业集群实现产值2200亿元,电工电器产业集群实现产值2900亿元,汽车产业集群实现产值2500亿元。
建设现代产业体系培育千亿产业集群推进计划 (2018-2020年) 一、总体要求 (一) 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围绕以高质量发展实现赶超,坚持以龙头带集聚、以协同促集群,着力培育发展一批超千亿重点产业集群,形成以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为主体、特色农业为基础的现代产业体系,为促进我省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加快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撑。 (二) 基本原则 深化改革,创新发展。 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完善有利于产业集群发展的要素市场配置、产权有序流动、产学研合作、产业园区联动发展等机制和环境。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促进企业管理创新、技术创新、品牌创新、业态创新,鼓励跨领域跨行业协同创新,健全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加快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 突出特色,融合发展。 立足各地产业特点和资源禀赋,优选若干成长性好、竞争力强、关联度高的重点产业和主导产业,培育形成区域特色产业集群。深化“数字福建”建设,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推进两化融合、一二三产业融合、产城融合、军民融合,提升产业集群发展的内涵和效率。 优化布局,集约发展。 统筹规划全省重点产业集群发展,明确区域产业发展定位,形成区域分工有序、相互协作、链接紧密、资源集约和环境保护的产业集群发展格局。整合创新资源、要素资源、生态资源,鼓励同类产业和企业集聚发展,形成与环境资源承载能力相适应的产业集聚、要素集中的发展模式。 内外联动,开放发展。 加快“海丝”核心区建设,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加强与京津冀、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乃至全国、全球的产业合作,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拓展产业集群发展空间,增创开放型经济新优势。 (三) 主要任务 根据全省产业发展基础、主导产业规模、产业链配套等情况,优选一批主业突出、特色明显、成长性好的产业集群,进行重点培育和发展。到2020年,力争培育形成20个以上产值(营业收入)超千亿元的重大产业集群,基本形成产业布局合理、区域特色突出、结构明显优化的产业集群发展格局。 二、发展重点和目标 (一) 集成电路和光电产业集群 闽东北经济协作区以福州为中心,带动莆田、宁德、平潭和南平等地区共同发展,依托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福清融侨经济技术开发区、莆田高新区等产业集中区,支持壮大京东方、华映、华佳彩、瑞芯微、福联等企业,重点发展新型显示、集成电路及LED等产品。争取到2020年实现产值1500亿元。 闽西南经济协作区以厦门为中心,带动泉州、漳州、三明和龙岩等地区共同发展,依托厦门火炬高新区、海沧信息产业园、泉州芯谷和泉州高新区等产业集中区,支持壮大联芯、晋华、宸鸿、友达、天马微、三安、士兰微、立达信、乾照等企业,重点发展新型显示、集成电路、化合物半导体及LED等产品。争取到2020年实现产值2500亿元。 (二) 计算机和网络通信产业集群 以福州、厦门为中心,依托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福清融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厦门火炬高新区、泉州高新区、仙游仙港工业园等产业集中区,支持壮大戴尔、冠捷、新大陆、星网锐捷等企业,重点发展计算机、通信设备、广电设备、视听设备、智能终端等产品。争取到2020年实现产值2500亿元。 (三) 高端装备产业集群 以福州、厦门、泉州为中心,带动全省共同发展。依托厦门航空工业区、厦门(集美)机械工业集中区、闽江口船舶集中区、泉州台商投资区、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晋江经济开发区、南安经济开发区、南安滨江机械装备制造基地、洛江经济开发区、莆田高新区、三明高新区、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闽台(南靖)精密机械产业园等产业集中区,支持壮大嘉泰数控、威诺数控、太古、龙净环保、上润精密仪器、厦船重工、马尾造船、厦工、龙工等企业,重点发展数控机床、工业机器人、环保设备、橡塑机械、工程机械、航空维修、高技术船舶及海工装备等产品。争取到2020年实现产值2200亿元。 (四) 电工电器产业集群 闽东北经济协作区以宁德电机电器产业基地、福州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基地和南平电线电缆产业基地为重点,依托福安工业经济开发区、漳湾工业集中区、政和机电产业园等产业集中区,支持壮大太阳电缆、天宇电气、中能电气、安波电机、亚南电机等企业,重点发展电力装备、电机、电线电缆、照明灯具等产品。争取到2020年实现产值1500亿元。 闽西南经济协作区以厦门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基地和漳州、泉州电工电器产业基地为重点,依托厦门火炬高新区、漳州台商投资区等产业集中区,支持壮大ABB、施耐德、中骏电气、麦迪电气等企业,重点发展输配电设备、电力器具等产品。争取到2020年实现产值1400亿元。 (五) 汽车产业集群 闽东北经济协作区以福州、莆田、宁德汽车及配套零部件生产基地为重点,依托福州闽侯青口汽车工业园区、莆田涵江高新区、宁德蕉城三屿工业区、南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等产业集中区,支持壮大东南汽车、奔驰、云度、上汽集团(宁德)、福耀玻璃、万润新能源、宁德时代电机等企业,重点发展乘用汽车及零部件等产品。争取到2020年实现产值1500亿元。 闽西南经济协作区以厦门为中心,推动泉州、漳州、三明、龙岩等地区协同发展,依托厦门(集美)机械工业集中区、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明埔岭汽车工业园等产业集中区,支持壮大金龙客车、金旅客车、海西汽车、龙马环卫、正兴车轮等企业,重点发展商用汽车及零部件、专用车等产品。争取到2020年实现产值1000亿元。 (六) 石化一体化产业集群(湄洲湾和古雷) 以湄洲湾石化产业基地和漳州古雷石化基地为中心,依托泉港石化工业园区、泉惠石化工业园区、古雷港经济开发区等主要产业集中区,支持壮大古雷石化、联合石化、中化泉州等企业,重点发展PTA、PX、溶剂油、增塑剂、成品油、聚乙烯、聚丙烯、合成橡胶、烧碱、EO/EG等产品。争取到2020年实现产值2640亿元。 (七) 化工新材料产业集群 以福清江阴化工新材料专区为中心,依托石门澳化工新材料产业园、仙游枫亭化工新材料产业园和连江可门经济开发区等产业集中区,支持壮大中景石化、中江石化、申远新材料、天辰耀隆、东南电化、永荣新材料、三棵树涂料、中锦新材料等企业,推进石化中下游产业链的化工新材料和精细化学品发展,重点发展聚丙烯、己内酰胺、PA6切片、TDI、烧碱、涂料等产品。争取到2020年实现产值1000亿元。 (八) 动力电池和稀土石墨烯新材料产业集群 以宁德、漳州、厦门、龙岩为中心,带动全省共同发展。依托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稀土工业园、三明稀土产业园、厦门火炬高新区、永安石墨和石墨烯产业园、晋江石墨烯产业园等产业集中区和厦大石墨烯工程与产业研究院的技术,支持壮大宁德时代新能源、猛狮新能源、巨电新能源、厦门钨业、杉杉科技、金龙稀土等企业,重点发展动力电池、稀土功能材料及应用产品、石墨烯等新材料。争取到2020年实现产值1100亿元。 (九) 生物与医药产业集群 发挥福州、厦门核心带动作用,加大引导企业兼并重组、整合资源,推进闽东北、闽西南两大协作区生物医药业协同发展。依托厦门海沧生物医药港、福州江阴原料药集中区、永春生物医药产业园、石狮海洋生物医药产业园、龙岩长汀医疗器械产业园、德润医疗产业园、三明生物医药产业园和荆东工业园、宁德闽东药城、诏安金都海洋生物产业园、邵武金塘工业园区、南平浦潭生物专业园、福建(光泽)中药产业园等产业集中区,支持壮大漳州片仔癀药业、福抗药业、广生堂药业、承天金岭药业、天泉药业、厦门特宝生物、厦门大博颖精医疗器械、凯力美医疗器材、仙芝科技等企业,重点发展生物医药、化学制药、中药、医疗器械及生物制品产业。争取到2020年实现产值1000亿元。 (十) 数字经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产业集群 闽东北经济协作区以福州软件园、马尾物联网产业基地为重点,依托数字福建(长乐)产业园、南平武夷智谷软件园等产业集中区,重点发展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支持壮大福大自动化、新大陆、网龙、国脉等企业。争取到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1740亿元。 闽西南经济协作区依托厦门软件园、泉州软件园、中国国际信息技术(福建)产业园、漳州华为芯谷产业园、龙岩软件园等产业集中区,重点发展文化科技、智能制造、无人机产业应用大数据平台等产品,支持壮大国网信通亿力、亿联网络、美亚柏科、咪咕动漫、南威软件等企业。争取到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1940亿元。 三、保障措施 (一) 强化龙头引领 坚持扶优扶强、龙头带动,进一步完善省市县三级联动服务龙头企业工作机制和领导挂钩帮扶机制,做大做强现有龙头企业。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创新驱动发展七条措施》,用好用足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企业研发费用分段补助、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奖补、企业技术改造补助等创新激励政策,鼓励企业加大研发创新投入。支持龙头企业牵头组建技术联盟和产业联盟,促进协同制造和协同创新,提升产业创新能力和发展水平。 支持龙头企业开展跨所有制、跨区域资源整合,对龙头企业参与全球资源整合配置,实现境内外高端品牌并购,联合兼并优势企业,给予前期费用及并购贷款贴息支持。 发挥领军型企业引领、集聚、支撑作用,支持成长型企业做优、做大、做强;培育一批主营业务突出、竞争力强以及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和“双高龙头”企业。 (二) 突出链条延伸 以产业集群主导产业为基础,按照“缺什么引什么、弱什么补什么”原则,发布重点招商项目目录,引导资本投向产业链的高端环节和关键缺失环节。支持骨干企业提高省内产业链配套率,带动省内制造业企业新进入其产业链或采购系统。 精准对接世界500强、民企500强、台湾百大企业、行业龙头企业,落实推动新开放领域重点产业精准招商工作指导意见,实施民企产业项目第三方招商引资奖励政策,积极开展产业链招商,持续对接生成一批具有较强引领性、带动性、根植性的产业龙头项目和产业链“补短板”项目,引导集群产业链上下游延链、补链、壮链。 (三) 鼓励集聚发展 落实省政府《关于促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坚持“高起点、高标准、布局合理、适度超前”的原则,将产业园区列入本地区产业发展规划,与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有机衔接,根据区域特点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对重点产业和重点区域进行合理规划布局,发挥比较优势,确定主攻方向,创新管理体制机制,实行差异化发展,打造一批竞争力强、各具特色的专业园区。 坚持绿色发展,加强源头管控,结合闽东北、闽西南两大经济协作区建设,对重点区域、重点流域、重点行业和产业布局严格规划环评,引导产业布局、项目布局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适应;加强应急体系建设,防控石油加工、有色金属冶炼、纺织印染等产业领域环境风险,确保环境安全。 加强对现有省级以上示范基地的动态监测和质量评价,分级分类指导,完善动态调整机制。遴选一批条件较为成熟的园区,与国内一流示范基地对标和交流合作,通过政府、企业、协会、高校和科研机构等各方面协同推进,创建一批产业特色鲜明、体量大、发展质量好的国家级、省级示范基地,按既有资金渠道给予资金补助。 (四) 加强区域协作 强化全省发展“一盘棋”思想,谋划推动闽东北经济协作区和闽西南经济协作区加快发展,研究制定区内、区际间推进一体化发展、融合发展的长效机制。 鼓励区域协同创新,推动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跨区域开展产学研合作、共建创新平台基地。充分发挥技术研发平台、行业技术开发基地等对产业集群的支撑作用。加大对高层次人才、专业紧缺人才的引进力度,注重高技能人才培养储备工作。 构建各地区招商引资利益共享和补偿协调机制,鼓励地市间联合出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合作共建、共管产业园区,对招商中不宜在当地布局的重大项目,鼓励引导到符合布局区域落地建设,通过资金补偿、建立“飞地”或转移产业园等方式解决,构建沿海湾区经济合作带和山海协作示范园区。 (五) 完善服务配套 支持符合条件的产业集群重大储备项目纳入各级重点建设项目库管理,通过“一季一督查、一月一协调”专题协调解决产业集群重点项目建设问题。加强产业集群统计监测,及时跟踪产业集群发展态势。 构建“互联网+先进制造业”服务体系,支持服务产业集群发展的工业互联网示范平台、重点项目、应用标杆企业建设与发展,对工业互联网示范工程按既有资金渠道给予资金补助。 加强产业集群与金融机构、投资基金等对接合作,鼓励金融机构依托集群设立分支机构或创新符合产业集群特点的金融产品。设立和引入各类创业投资机构、投资基金,对成长性企业特别是有上市及“新三板”挂牌愿景的企业进行风险投资和股份制改造。 强化品牌培育,大力实施“三品”战略,加快工业品牌示范企业、区域品牌建设试点,对产业集群所在地的工业品牌、区域品牌、地理标志等给予适当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