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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新材料首批次产品项目,单个产品奖励30万元。

发布时间:2019/08/05  来源:福建电机电器网  作者:Chen   浏览:

2019年新材料首批次产品项目申报开始了!请符合条件的企业抓紧申报,网上申报截止时间8月26日;纸质材料报送时间8月30日-9月2日。

 

看点

01

支持方式

  (一)经评定的新材料首批次产品,一次性奖励30万元,同一企业,最多申报2个产品。

  (二)纳入厦门市新材料首批次产品库,优先推荐申请国家《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

 

看点

02

申报企业条件

  (一)在厦门市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未列入联合惩戒范围;

  (二)已纳入厦门市新材料企业目录(2019)。

 

看点

03

申报产品条件

  1.申报产品须属于《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18年版)》、《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新材料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目录》、《厦门新材料产业链群2018-2022年发展规划》所列新材料之一;

  2.申报产品所采用的技术或产品为国内首创,或产品关键性能比国内同类产品水平有明显提高,通过自主研制、引进吸收等方式拥有发明专利,形成具有技术领先优势或者打破市场垄断; 

  3.申报产品技术成熟度高,具有较为完备的工艺、装备能力,形成了产品标准; 

  4.申报产品在2018年1月后对外实现销售,截止2019年6月累计销售收入超过10万元;

  5.已申报过“专精特新”产品的新材料产品或核心技术与往年新材料首批次产品类似的不再接受申报。

 

看点

04

申报程序

  1. 网上申报(截止8月26日,逾期不候)

  申报企业统一在i厦门网(http://www.ixm.gov.cn/)“i工信-资金类项目申报-法人账号”进行注册(已注册过的无需再注册)、登录,选择所要申报的项目类别,按照要求填写并上传申报材料(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可点击右上角“帮助”,下载厦门市工信局一体化综合信息管理平台用户操作手册)。初审合格——收到“通过形式审查”信息后,原稿将无法补充、修改。

 

  2.送交纸质件(8月30日-9月2日)

  待申报系统显示申报材料通过初步审核,并提醒“送交纸质件”,方可提交纸质件,需在线打印项目申请书,纸质材料应与上传的电子版一致;网上预审未通过的项目,纸质材料不予接受。 

  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二份;用A4纸正反面打印,编排目录和页码,胶装加封皮,并于书脊处注明申报单位及项目类别(新材料首批次产品、新材料首批次产品应用示范项目)名称,封面和申请书单独加盖公章,整份申报资料加盖骑缝章;

  报送地点:湖里区新丰三路日华国际大厦402L市新材料产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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