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福建电机电器网 >> 行业资讯 >> 省内 >> 正文

@泉州企业 2020年工业互联网项目推荐工作开始了,截止3月27日

发布时间:2020/03/12  来源:福建电机电器网  作者:Chen   浏览:

 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转发开展2020年工业互联网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工信(工信科技、工信商务)局,泉州开发区、台商投资区科经局,省属企业:

现将《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0年工业互联网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闽工信函信息〔2020〕100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辖区内企业申报。各县(市、区)工信部门务必于3月27日前将推荐函、项目推荐汇总表及项目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送达我局,电子版发至邮箱(qzgxjrjk@163.com)。省属企业请向我局申报。

联系人:林思棋,28383879;邮箱:qzgxjrjk@163.com;地  址:泉州市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A栋245。

附件: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0年工业互联网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

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3月11日

一、申报推荐范围


(一)工业互联网示范平台。总体上具备大范围、深层次的工业数据采集、异构协议转换、边缘计算、数据汇聚及分析交互等能力;开发部署一定数量的云化工业软件、工业机理模型、微服务组件或工业APP;连接一定数量的工业设备或工艺流程传感器数据采集点或供应链企业/产品,形成生产管理、工艺流程优化、设备健康管理、产品质量管控、能源管控、远程服务、供应链管理、产融合作等工业互联网平台解决方案,实施多个典型应用场景,连接或服务企业用户达到5家以上。

(二)工业互联网应用标杆企业。重点针对制造业企业(除标识解析节点建设外),包括四类:

1.数字化集成创新应用标杆。企业实施数字化网络化集成创新应用,通过工业互联网应用,在协同研发设计、生产管理、工艺流程优化、设备健康管理、产品质量管控、能源管控、数字孪生制造、远程运维服务、供应链协同、产融合作等领域形成典型应用场景。

2.“5G+工业互联网”集成创新应用标杆。企业实施基于5G的工业典型场景应用,包括生产现场控制、产线及设备巡检、产品质量检测、AGV无人运载、港口作业应用、园区管理应用、远程作业操控等,实现某个或多个环节的优化提升或创新突破。

3.网络化集成创新应用标杆。(1)企业内采用边缘计算、工业无线、IPv6等及企业外采用宽带网络、软件定义网络、窄带物联网、工业无源光网络等新型网络技术实施内、外网络改造,实现企业内生产设备、控制系统、应用系统及企业外多个厂区、工业智能设施/产品、产业链伙伴之间的互联互通、数据交互、IPv6部署和应用创新。(2)建立面向行业或区域的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支持标识注册、解析、数据管理和标识应用,与国家顶级节点对接,实现实时数据同步和解析服务;或者利用标识解析节点实施集成创新应用,实现标识编码、标识采集、数据互通和应用创新。

4.安全集成创新应用标杆。企业实施基于安全防护技术、态势感知、攻击溯源、监测预警、数据安全防护、检测评估、仿真验证及新技术创新应用,实现对工业互联网设备、控制、网络、平台、数据等多层次安全防护。

(三)“互联网+先进制造业”重点项目。包括工业企业的生产装备自动化或智能化、生产过程控制信息化或数字化、管理信息化、设计信息化、采购销售信息化、产品信息化、电子商务、云平台等及其相关联的项目,以及依据本通知申报的工业互联网示范平台、应用标杆企业项目。参照“省级两化融合重点项目”进行入库管理。


二、申报推荐条件


(一)申报主体。除特别要求外,包括制造企业、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电信运营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所等。申报主体应当在福建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省级电信运营企业除外),运营和财务指标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

(二)创新性。申报的企业或项目融合了一定的工业互联网技术创新应用,技术或解决方案具有一定的先进性和代表性。

(三)有效性。申报的企业或项目对企业效益提升(如生产效率提高、运营成本降低、产品不良率降低等)、网络基础改善或网络安全管理起到实质性作用。

(四)示范性。企业申报工业互联网示范平台和应用标杆的,应当是已经建设或实施的相关项目,具备比较成熟的实践应用场景,取得较好的实际效果,对其他行业或企业具有较好的借鉴、复制和推广价值。


 

三、申报推荐工作要求


(一)采取网上申报和纸质推荐两种方式并行。申报单位应当按照属地原则,在“福企网”(www.fujiansme.com)上填写《福建省工业互联网“十百千万”工程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同时将填报1、2方向的纸质材料盖章版报所在地工信部门(方向3只需进行网上申报,无需报送纸质材料)。省属企业请向所在地设区市工信部门申报。

 

四、扶持措施


经遴选评审的示范平台、应用标杆的试点示范项目,列入省级工业互联网重点培育对象,由省级财政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给予一定奖励;经遴选入库的“互联网+先进制造业”重点项目,优先遴选为示范平台、应用标杆,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等项目。

 

 

 

【双创政策】重磅解读!工信部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评价指标体系 【双创政策】重磅解读!工信部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评价指标体系 福建 : 关于新一轮第一批重点“小巨人”企业实施期初奖补资金分配方案的公示 福建 : 关于新一轮第一批重点“小巨人”企业实施期初奖补资金分配方案的公示
福建省电机电器行业协会主办 @版权所有 2010-2013
电话:0591-63216616 15715901366 E-mail:fmeeia@qq.com 传真:0591-62712886
闽ICP备102063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