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工信厅、发改委、财政厅、人社厅联合出台了《关于促进工业企业复产达产若干措施的通知》(下称《措施》),从五方面提出十三条举措,旨在进一步破解难点堵点问题,推动企业加快复产、释放产能、达产满产,促进工业经济稳定增长。
在鼓励企业增产增效方面,《措施》提出:
对今年第二季度工业总产值不低于5000万元(三明、南平、龙岩、平潭不低于3000万元)且现价同比增长7%及以上的规上制造业企业,按季度用电增量给予每千瓦时0.05元奖励;
对第二季度新投产纳入规上工业统计的制造业企业,按季度用电量给予每千瓦时0.02元奖励;
对2020年一季度、上半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实现正增长且增速居前三位的设区市(不含厦门市),分别给予5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奖励。
同时,鼓励企业通过实施技术创新、智能制造、互联网、云服务、智慧物流等,发展新技术、应用新模式、培育新业态,成效显著的将列入科技创新、智能制造、服务型制造、工业互联网等相关专项试点示范,给予适当奖补。
为帮助企业开拓市场,《措施》提出实施产业协作“配套一批”、省内市场“对接一批”、线上交易“销售一批”的“三个一批”举措,具体包括:
鼓励各地结合行业特点,开展产品推介、协作配套、产能对接等“手拉手”活动,促进企业产品销售;
鼓励企业由原省外配套转省内配套,支持产业龙头企业、国有企业、重点企业带动省内制造业企业进入其产业链或采购系统;
组织大型施工企业、重点项目建设单位与生产企业对接,提前批量采购,实现项目加快建设和企业产品销售双赢;
鼓励纺织鞋服、食品、电子等终端消费品生产企业与知名电商平台加强合作,采取网上展销、线上促销、“网红”直播等方式,推动产品线上交易等。
针对企业在复工达产过程中出现的“用工难”,《措施》提出:
要拓宽引工用工渠道,各地要全面发动组织本地闲散劳动力、在外省务工的本省劳务人员、在闽过年的省外劳务人员,动员相关人员就近就地应聘就业;
广泛通过公众号、网络招聘平台等方式,线上发布我省企业招工信息,积极引导省内外劳动者在我省就业;
鼓励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主要劳务输出省份设立劳务协作工作站,引导当地劳动者赴我省就业;
引导企业间加强灵活合作,采取“共享员工”等方式解决用工问题。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强化政策服务保障方面,就加快已出台政策的兑现落实、帮助企业纾难解困、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提出一系列具体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