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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应收账款融资专项资金奖励开始申报,首批截止5月31日

发布时间:2020/04/08  来源:福建电机电器网  作者:Chen   浏览:

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应收账款融资专项资金奖励项目的通知


泉工信服务〔2020〕53号

 

各县(市、区)工信(工信商务、工信科技)局、财政局,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科经局、财政局、金融局(办),人民银行辖内各县(市)支行:

  根据《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推进应收账款融资试点工作的通知》(闽工信中小〔2020〕34号)精神,为鼓励大企业和供应链核心企业积极帮助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供应链上游中小微企业、从事疫情防控物资生产的中小企业实现供应链应收账款融资,现就组织申报2020年泉州市应收账款融资专项资金奖励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企业类型。申报企业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地、税务登记地均在泉州辖区内的大企业和供应链核心企业。大企业是指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界定的工业大企业(企业从业人员大于等于1000人且上年度营业收入超过4亿元)、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大企业(企业从业人员大于等于300人且上年度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供应链核心企业是指通过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中征平台”)在线确认并帮助中小微企业实现应收账款融资的工业和信息化企业。

(二)融资类型和时间。(1)通过银行机构融资。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即中征平台上确认并实际放款时间),申报企业通过中征平台在线确认,并且帮助福建省中小微企业实现应收账款融资。(2)通过商业保理公司融资。2020年1月1日以来(即中征平台上确认并实际放款时间)通过商业保理公司为疫情防控物资生产的中小企业在中征平台确权、在线确认,并且帮助福建省中小微企业实现应收账款融资。通过商业保理公司开展应收账款融资业务的申报企业,商业保理公司需要通过市金融局的合规性审核。

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疫情防控物资生产的中小企业是指纳入省级及以上应急物资生产企业名单的企业。

 


二、奖励标准

 

按申报企业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通过中征平台在线确认,并帮助福建省中小微企业、疫情防控物资生产的中小企业实现应收账款贷款融资年化金额不超过1%的比例予以奖励,单家企业奖励资金每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本项资金奖励不纳入省级资金项目排重,但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期间已享受过本项目奖励部分将不重复计算奖励。

 


三、申报要求

 

项目采取网上申报与书面申报相结合的方式,分批次组织申报。 

(一)网上申报:申报企业从泉州市工信局门户网站(http://gxj.quanzhou.gov.cn/)页面进行注册、填报、提交,提交企业选择属地县(市、区)工信部门。 

(二)书面申报:申报企业应按照通知要求,形成完整书面上报材料(一式四份,所提供所有复印件材料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申报企业公章),电子版光盘(一份,附件表格word格式),提交属地县级工信、财政、金融、人行部门。各县(市、区)工信、财政、金融、人行部门应对辖区内申报项目进行初审,汇总、形成推荐意见联合行文上报市工信局、财政局、金融、人行。 

项目申报分两批次组织,第一批次网上申报起止时间为5月10日至5月31日24:00(届时申报系统将自动关闭),第二批次网上申报起止时间为9月1日至9月20日24:00(届时申报系统将自动关闭)。各申报企业报送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请根据县级工信、财政、金融、人行部门的通知为准。

(三)申报材料 

1.泉州市中征平台应收账款融资奖励项目资金申报表(附件1);

2.申报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报企业在中征平台的应收账款确认截屏;

4.申报企业中征平台在线确认应收账款融资情况表(附件2);

5.申报企业失信人员排查表(附件3)。

(四)有关注意事项 

根据《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泉委办发〔2017〕7号)和《泉州市财政局泉州市公安局关于加强财政资金监管严防财政资金流入涉黑涉恶企业和个人的通知》(泉财行〔2018〕950号)等精神,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若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及企业涉黑涉恶的,不能申报本项目。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市工信局生产服务业科

联系方式:苏凯乐 22382282;

市财政局企业科

联系方式:林明忠 28066960;

市金融监管局银保科

联系方式:陈雅冰 28388570;

市人行信贷科

联系方式:张贻东 22148181;

泉州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林毓熙22107712。

本通知及相关表格可在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上查询下载,网址:http://gxj.quanzhou.gov.cn/。 

附件:

1.泉州市中征平台应收账款融资奖励项目资金申报表

2.申报企业中征平台在线确认应收账款融资情况表

3.申报企业失信人员排查表

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泉州市中心支行

2020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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