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统筹疫情防控与工业经济发展,完成全年工业发展目标任务,省工信厅出台《关于克服疫情影响奋战第四季度促进工业稳定增长的若干措施》。
《若干措施》要求,全省工信系统加强重点地区、行业、企业、园区、项目、技术、市场运行态势监测,做好工业经济保运行、稳增长各项工作;强化能耗双控与完成年度经济发展目标相统一,集中资源向总量大、能耗低、贡献大、带动力强的龙头骨干企业倾斜,促其产能充分发挥。
《若干措施》从分类指导促进企业生产、促进产业链供应链畅通循环、加强企业融资支持、加大用电用工要素保障、强化项目建设加快形成工业投资、鼓励企业开拓市场、强化精准帮扶企业等方面提出一系列具体举措。
如提出:各地可在兑现落实年度高质量发展等省级政策后,从省级工业企业技改专项转移支付结余资金中适当安排工业企业抗疫纾困资金,用于企业疫情防控、稳岗补助、恢复生产、物流运输补助等;引导帮助企业申请第四期省中小微企业纾困专项资金贷款,对不符合申请条件但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工业企业,设区市工信部门可统筹省级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对其在2021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新增贷款给予适当贴息;对受疫情影响较重的中高风险区域,自9月1日起至全域转为低风险后次月末,实行欠费不停电和延长缴费期等措施,免收因疫情产生的费用滞纳金;鼓励企业新增纳统,对2021年新投产纳统规上工业企业、规下转规上企业给予每家5万元一次性奖励;持续开展名优工业品市场推广促销,对各地工信部门牵头举办的活动,符合条件的省级财政按当地财政补助资金的50%给予补助,对各地“手拉手”供需对接活动,符合条件的给予每场3万元补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