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努力克服疫情影响,在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的基础上,奋战第四季度,促进全省工业稳定增长,完成全年工业发展目标任务,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现提出如下措施。
一、紧盯目标奋战第四季度。围绕全年工业目标任务,落实“周监测、月分析、季调度”机制,加强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园区、重点项目、重点技术、重点市场运行态势监测,及时跟踪进度情况,做好工业经济保运行、稳增长各项工作,奋战第四季度,夺取疫情防控和工业增长双胜利。强化能耗双控与完成年度经济发展目标相统一,对总量大、能耗低、贡献大、带动力强的龙头骨干企业,集中资源向其倾斜,促其产能充分发挥。
二、分类指导促进企业生产。加快涉疫地区企业复工复产,指导企业科学精准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积极协调复工复产过程中的困难问题,努力挽回因疫情耽误的生产。推动非涉疫地区企业加大生产,强化生产要素保障,实现稳定发展,为全省工业增长多做贡献。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兑现落实年度高质量发展等省级政策后,从省级工业企业技改专项转移支付结余资金中适当安排工业企业抗疫纾困资金,用于企业疫情防控、稳岗补助、恢复生产、物流运输补助等。
三、促进产业链供应链畅通循环。坚持上下游贯通、产供销配套、大中小协同,发挥龙头骨干企业带动作用,以龙头企业带动上下游配套企业特别是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中小企业,增强协同复工复产动能。加强统筹指导和协调服务,打通产业链供应链堵点断点,畅通供应链,稳定产业链。着力确保产业链供应链物流畅通,各地要加大运输协调力度,针对辖区企业物流运输问题困难,及时协调交通、公安、卫健等部门,需省直有关部门协调的问题,各地要第一时间报送,省厅第一时间协调解决。
四、加强企业融资支持。落实省金融办、财政厅等四部门出台的《关于支持省内受新冠疫情影响地区抗击疫情专项纾困金融政策的通知》(闽金融办〔2021〕19号)相关政策,引导帮助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第四期省中小微企业纾困专项资金贷款;对不符合第四期省中小微企业纾困专项资金贷款申请条件但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工业企业,设区市工信部门可统筹省级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对其在2021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新增贷款给予适当贴息。鼓励和引导我省企业对接国家基金融资,对企业获得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或其一级子基金股权投资支持的,按照实际到资额分别给予5‰、1%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五、加大用电用工要素保障。强化电力需求保障,优先支持涉疫地区受影响企业复工复产;对受疫情影响较重的中高风险区域,自9月1日起至全域转为低风险后次月末,实行欠费不停电和延长缴费期等措施,免收因疫情产生的费用滞纳金。加大用工稳岗支持,落实省人社厅、发改委、教育厅、财政厅等五部门出台的《关于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闽人社文〔2021〕88号)相关政策,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和以工代训扩围政策,对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导致停工停业的中小微企业组织职工以工代训的,根据以工代训人数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00元,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六、强化项目建设加快形成工业投资。加快推进第四季度重点项目建设,加强协调服务,强化项目建设要素保障,扩大有效投资。发挥省技术改造项目融资支持政策作用,督促各合作银行加快项目贷款尽调、审批、签约和投放,支持更多企业享受低成本中长期项目融资政策。梳理重点招商区域和目标企业,精准谋划一批投资规模大、科技含量高、创新能力强的产业龙头项目和建链强链补链项目。借助第四届进博会等平台,组织形式多样的线上线下专场招商和小分队对接活动,推进民企常态化招商走深走实。鼓励企业新增纳统,对2021年新投产纳统规上工业企业、规下转规上企业,省级财政每家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各地财政给予一定配套奖励。
七、鼓励企业开拓市场。增强企业间开展上下游协作配套,产品互采互购,积极参与“全闽乐购”活动。支持行业协会组织召开行业企业产品推介、市场论坛等活动。持续开展名优工业品市场推广促销,对各地工信部门牵头举办的活动,符合条件的省级财政按当地财政补助资金的50%给予补助,每场活动最高补助100万元;对各地“手拉手”供需对接活动,符合条件的给予每场3万元补助。鼓励企业抓住机遇抢抓订单,稳定巩固原有市场订单的同时,积极拓展国内国际“双循环”新市场,有效提高产品市场份额。
八、强化精准帮扶企业。各地要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我省“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按照省工信厅“456”挂钩联系精准服务企业机制要求,深入基层一线,及时了解企业特别是涉疫地区的企业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困难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制,逐事逐项协调解决。充分发挥“党企新时空·政企直通车”、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等服务效能,助企纾困解难,对企业反映的有关疫情防控、复工复产中出现的产业链不畅、原辅材料运输受阻、员工稳岗返工困难、资质办理不便等困难和问题,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反馈。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