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工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省直有关部门,集团(控股)公司,科研机构,有关行业协会: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激发各类人才创新积极性,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着力培育高质量发展新引擎,我厅组织编制了2021年省级科技创新重点项目,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项目实行分级管理
2021年省级科技创新重点项目共计187项,项目研发投入总额约16.3亿元,预计年新增销售收入72.1亿元。具体如下:
(一)省属项目
省属项目共32项,项目研发投入总额约2.5亿元,预计年新增销售收入14.7亿元。
(二)各设区市属项目
设区市属单位项目共155项,项目研发投入总额约13.8亿元,预计年新增销售收入57.4亿元,具体内容见附件。省级科技创新重点项目扶持资金不涵盖厦门市,由厦门市属单位申报的项目不列入本次省级科技创新重点项目库。
二、做好项目跟踪管理工作
(一)省属单位项目由省直主管部门或省属控股(集团)公司负责管理,设区市属单位项目由各所属设区市工信部门负责管理。各主管单位要做好项目协调、服务工作,推进项目按计划实施,充分发挥项目的社会、经济效益。
(二)2021年省级科技创新重点项目中含高校类项目33项,我厅已联合省教育厅另行发布。对于获得省教育厅资助的项目,各设区市工信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从切块资金中对项目合作企业予以一定比例配套资助,促进企业协同开展项目攻关。
(三)省工信厅专项资金扶持的科技创新类项目,原则上从列入省级科技创新重点项目中筛选产生。对于获得资金资助的项目,在资金下达后,项目主管部门应根据项目验收有关规定(闽经信技术〔2015〕318号文),结合项目申报材料和项目实施期限计划,及时组织开展项目验收。
附件:2021年省级科技创新重点项目名单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9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