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近日联合印发通知,启动2021年度重点用能行业能效“领跑者”遴选工作。遴选范围包括钢铁、焦化、铁合金、电解铝、铜冶炼、铅冶炼、锌冶炼、镁冶炼、水泥、平板玻璃、原油加工、乙烯、煤制烯烃、合成氨、甲醇、电石、烧碱、纯碱、对二甲苯、精对苯二甲酸等20个行业。申请企业应满足年能源消费量超过1万吨标准煤的独立法人单位、单位产品能耗水平达到能耗限额国家标准的先进值且为行业领先水平等五项要求。
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重点用能行业能效“领跑者”遴选工作的通知
工信厅联节函〔2021〕26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市场监管局(厅、委): 为加快提升工业能源利用效率,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度重点用能行业能效“领跑者”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钢铁、焦化、铁合金、电解铝、铜冶炼、铅冶炼、锌冶炼、镁冶炼、水泥、平板玻璃、原油加工、乙烯、煤制烯烃、合成氨、甲醇、电石、烧碱、纯碱、对二甲苯、精对苯二甲酸等20个行业。
(一)年能源消费量超过1万吨标准煤的独立法人单位; (二)单位产品能耗水平达到能耗限额国家标准的先进值,且为行业领先水平; (三)按照国家标准《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 23331)和《测量管理体系-测量过程和测量设备的要求》(GB/T 19022)建设能源管理体系和测量管理体系,建立完备的能源统计和计量管理体系制度,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 17167)要求并已通过能源计量审查,建立节能奖惩制度,已建设能源管控中心或能耗监测系统; (四)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相关要求,未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列入禁止、淘汰目录的落后用能设备和产品; (五)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环境事故或产品质量违法行为,且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一)企业申请。按照企业自愿参与原则,相关行业符合要求的企业可向所在地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提交能效“领跑者”申请报告(附件1)。鼓励有关行业协会向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推荐本行业符合要求的企业。 (二)初审。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对本地区企业申请报告进行初审,于2021年11月25日前将推荐意见、企业申请报告及《2021年度重点用能行业能效“领跑者”推荐汇总表》(附件2)等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分别报送至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计量司)。电子版材料同时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上传报送。 (三)复审和发布。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专家进行复审,遴选确定2021年度重点用能行业能效“领跑者”名单,并按程序发布。2. 2021年度重点用能行业能效“领跑者”推荐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