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数字技术创新应用场景征集遴选活动的通知
闽发改数字〔2022〕118号
各设区市数字经济牵头部门,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各行业协会,各省属企业:
重点征集面向智能制造、智慧海洋、智慧生态、智慧文旅、智慧农业、数字乡村、电子政务、电子商务、智慧城市、智慧交通、智慧物流、智慧能源、智慧医疗、智慧教育、科技金融、智慧安防等领域的数字技术典型应用场景及相关技术、产品和解决方案。
(二)数字技术应用场景建设典型案例。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产品和服务在上述领域的创新应用,征集一批有较高技术水准、有完整解决方案、有相对成熟应用模式、有可复制性和推广性的应用场景建设典型案例。申报单位需为场景应用方,申报案例已在我省落地应用,并产生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
(三)优秀数字技术、产品和解决方案。面向(包含但不限于)5G、人工智能、区块链、物联网、大数据、卫星应用、超高清视频、VR/AR、数字孪生等技术在上述重点领域的创新集成应用,征集一批技术先进、性能优秀、前景良好的新技术、新产品、新解决方案。申报单位需为数字技术服务提供方,拥有相关数字技术、产品和解决方案的自主知识产权,且无知识产权纠纷。
其他解决现实生产生活中痛点、难点问题,推动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率先落地的应用场景也在本次征集范围内。
(一)申报推荐
1.注册申报。各申报单位依托福建省数字经济项目信息管理系统(http://220.160.52.221:12130/szjj/login.do)进行注册和相关信息内容填报。请于3月21日前完成线上申报。
(一)申报单位须为在我省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申报单位应保证申报信息客观真实、描述详实、重点突出、表述准确,杜绝虚构和夸大。省发改委、数字办将严格保护申报单位的商业机密。
(二)省发改委、数字办将组织专家对各地各部门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充实省级数字应用场景滚动推进项目库,依托项目库对相关联的数字技术典型应用案例、优秀数字技术、产品和解决方案与数字技术应用场景建设需求进行撮合,促进相关技术转化落地和产品服务创新应用。同时,适时组织召开数字技术创新应用对接活动,加快优质数字技术成果和合作项目落地,为供需双方搭建交流平台。
(三)纳入省级数字应用场景滚动推进项目库的典型应用场景,对于符合省数字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投向和条件的,省发改委、数字办将优先予以支持,同时在公共数据开放、金融服务保障等方面加大应用场景扶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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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技术创新应用场景推荐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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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技术创新应用场景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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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技术创新应用场景申报书(需求版编制提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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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技术创新应用场景申报书(典型案例版编制提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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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技术创新应用场景申报书(优秀技术、产品和解决方案版编制提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