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古雷开发区、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局各分局、相关科室:
为引导和激励我市企业或组织不断追求卓越绩效,提高市场竞争力,根据《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漳州市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漳政综规〔2022〕3号)有关规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22年度漳州市政府质量奖评审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自文件印发之日起,具备申报条件的企业或组织可向所在县(区)、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和市局各分局(以下简称“基层市场监管局”)提出申报,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15日。漳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合法注册、连续生产经营3年及以上、实行卓越绩效管理,经济社会效益显著,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具有标杆示范作用的工业、服务业、工程建筑等领域的企业或组织。申报企业或组织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诚信经营,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2.在漳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合法注册、连续生产经营或提供服务三年以上(含三年)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019年1月1日前注册登记),按国家规定取得相关证照。3.实行卓越的质量管理经营模式,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质量管理处于全市同行业领先水平。4.申报主体其主导产品或服务质量达到或严于国家(行业)标准要求;依法接受国家法定的质量管理部门监督检查;制造业申报主体三年内在国家、省级、市级质量监督抽查中无严重不合格情况,出口产品企业三年内未因质量问题被进口国通报。5.各项节能指标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完成污染减排任务。7.连续三年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环境事件和生产安全事故。8.依法纳税,三年内无达到涉税犯罪立案追诉标准或无达到《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办法》所称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标准的违法行为发生。9.无其他严重违反法律法规行为或其他影响奖项评选的问题。 1.填写申报表:从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漳州市政府质量奖专栏”(网址:http://scjgj.zhangzhou.gov.cn)下载,按规定要求如实填写《2022年度漳州市政府质量奖申报表》(附件1,以下简称《申报表》)。 (2)申报主体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证书复印件;(3)法律法规规定的列入生产许可范围和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的,以及其他需要行业资质证书的,附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5)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申报企业或组织近三年(2019~2021)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复印件(若申报企业为上市公司的,提供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复印件,原件另附,核验后退还企业);3.自我评价报告(根据卓越绩效评价准则要求进行自我评价,字数不超过6万字);4.与本企业或组织申报漳州市政府质量奖有关的咨询机构和咨询人员信息登记备案表(附件2);5.2022年度漳州市政府质量奖申报企业或组织情况表(附件3);6.2022年度漳州市政府质量奖申报企业或组织公示指标汇总表(附件4)。申报材料要求统一按A4格式,内容采用四号字体双面打印,申报表及证实性材料装订成一册,自我评价报告另外装订成一册,在材料侧脊打印上企业名称和材料名称(申报材料或自评报告)。申报材料及自评报告书面一式五份,附件2至4另页加盖公章一同上报。电子版光盘或U盘一份(含申报表及证实性材料、自评报告、附件2、3、4,其中,证实性材料以PDF格式,其他内容为wps格式)。(1)申报企业或组织如果以集团公司或母公司名义申报,则下属的所有子公司和分公司均要纳入申报范围,不得自行删减。申报主体必须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不得以子公司或分公司的认证证书来代替。(2)申报材料中所使用的统计数据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有关数据应与会计师事务所报告或上市年报等证实性材料数据一致。申报企业或组织公示指标情况表(附件4)应先分开填报下属的所有子公司和分公司的数据,再汇总填报集团公司或母公司的数据。(3)申报企业或组织承诺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申报材料不得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涉及商业秘密的,申报企业或组织应当予以注明。1.提高认识,及时部署。漳州市政府质量奖是我市质量领域的最高奖项,也是激励我市企业或组织树立质量意识、追求科技创新的重要荣誉。组织评审漳州市政府质量奖是我市实施质量强市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各基层市场监管局要及时向地方党委、政府报告引导企业或组织申报漳州市政府质量奖的重大意义,取得地方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并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及早推动工作开展。2.广泛发动,加强指导。要深入企业或组织宣传发动,引导鼓励辖区重点产业龙头企业或组织导入卓越绩效先进管理模式,选择4至6家企业或组织列入《培育各级政府质量奖三年滚动计划(2022--2024年)》,按照梯队扶持原则建立健全各级政府质量奖培育资源库,实施动态管理,把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或组织进行分类站队,制定培育规划,排出培育时间表,做到“储备一批、培育一批、发展一批”,持续推进产品创新、服务创新和管理创新,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3.认真审查,有序推进。各基层市场监管局要会同当地工信部门对企业或组织报送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就申报企业或组织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和是否存在相关违法违规行为(按《漳州市政府质量奖办法》第八条)书面征求当地生态环境、税务、应急管理和海关等有关部门的意见。对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各基层市场监管局和当地工信部门在《申报表》中签署资格审查意见后报当地政府(管委会)加盖公章,于2022年8月10日前上报市市场监管局,同时附当地生态环境、税务、应急管理、海关等有关部门的回函复印件。 4. 坚持原则,严肃纪律。各级市场监管局要严格落实《漳州市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要求,坚持评审标准、好中选优、宁缺勿滥。参与漳州市政府质量奖工作的人员,要严格纪律,确保评审工作科学、公正、公平、公开。评审表彰活动不得向企业或组织收取费用。 联系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发展科 宋文龙 黄晓红, 联系电话(传真):2923433,电子邮箱:zzglk666@163.com。地址:漳州市芗城区胜利东路41号市市场监管局306室。 2.与企业或组织申报2022年度漳州市政府质量奖有关的咨询机构和咨询人员信息登记备案表 3.2022年度漳州市政府质量奖申报企业或组织情况表4.2022年度漳州市政府质量奖申报企业或组织公示指标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