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完善专利转化运用激励机制,激发高校院所专利转化活力, 近日,福建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福建省专利转化运用奖补项目申报工作,申报有关要求如下:
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应为2021年1月1日以后完成实际交易,交易双方不相隶属且非关联,并按要求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完成专利权转让变更手续或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符合国家产业导向和技术政策并已实施转化。
①申报高校科研单位专利转化运用奖励的应为在闽高校或科研单位(不含厦门市属机构),且受让方或被许可方为我国登记注册企业。
②申报中小微企业购买高校科研单位专利技术补助的,应是福建省区域内(不含厦门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小微企业。
申报程序
企业及地市属高校科研单位填写申报书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专利转让或许可合同复印件、实施转化运用的佐证材料、交易费用银行账单、发票等复印件),按照属地原则报送,由各地市场监管局联合当地财政部门审核后,连同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及相关电子件于2022年6月10日前报送至省知识产权发展保护中心产业促进处;省部属高校科研单位申报材料按上述要求直接报送。
奖补方式
根据《福建省知识产权发展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高校科研单位开展专利转化运用的,按交易金额的30%给予每项不超过10万元的奖励,每个单位每年享受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中小微企业购买高校科研单位专利技术并转化实施的,按交易额的30%给予每项不超过10万元的补助,每家企业累计不超过30万元。
联系方式
省知识产权发展保护中心产业促进处(申报咨询)
联系人:黄标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7号503室(邮编:350003)
电话:0591-87889169/87861231
邮箱:51358785@qq.com
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政策咨询)
联系人:詹俊华
电话:0591- 87811513/875806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