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漳州市众创空间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07  来源:福建电机电器网  作者:Guo   浏览:

 县(区、开发区、台商区、高新区)科技局(工信局、经发局、科经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号),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若干意见》(漳政综〔2015〕140号),更好地服务我市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动建设新型创业孵化模式的众创空间,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激发大众创造活力,根据《漳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管理办法》(漳科规〔2022〕1号)的相关要求,决定开展漳州市众创空间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条件
按照《漳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管理办法》(漳科规〔2022〕1号)执行。
二、认定程序
申请认定的众创空间向所在县(区、开发区、台商区、高新区)科技管理部门报送申报材料,提出推荐申请;由县(区、开发区、台商区、高新区)科技管理部门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初审并进行现场核查,审查通过后向市科技局出具书面推荐意见;由市科技局对推荐的众创空间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视情况开展现场抽查,并组织答辩和专家评审(时间另定);市科技局对通过评审拟认定的众创空间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市科技局予以认定。经认定的漳州市众创空间,可享受相关政策扶持。
三、申报材料
1.漳州市众创空间认定申报表(见附件1)。
2.众创空间运营情况介绍,内容包含:
(1)众创空间基本情况、运营方案、盈利模式、服务体系建设情况,并提供含标识的外景、内部环境和以往活动照片以及位置定位地图;
(2)创业导师、孵化服务队伍建设情况;
(3)服务绩效,包含2个(含)以上典型孵化案例(重点介绍众创空间如何帮助创业企业和团队解决什么问题)、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方面、搭建投融资渠道和自身投资功能建设方面、带动大学生高质量就业方面;
(4)品牌和文化建设情况;
(5)发展思路、目标及措施。
3.众创空间场地产权证明复印件(包括:现有场地情况表、自有场地提供产权证明复印件,受托管理和租赁场地提供对方产权证明复印件并提供双方协议或租赁合同复印件)以及入驻创业企业(团队)与服务场地分布图。
4.入驻创业企业(团队)名单(内容包含入驻时间、企业成立时间、毕业时间和企业(团队)简介),营业执照复印件,入驻协议复印件。
5.创业企业(团队)融资情况表(包含融资时间、方式和金额)以及获得融资的相关证明(投资合同、投资意向书)。
6.众创空间管理团队人员名单、工作内容、专兼职情况及学历证明材料。
7.创业导师名单及辅导情况;开展沙龙、路演、创业大赛、创业教育培训等活动的通知、照片证明材料。
8.众创空间与合作的中介服务机构(包含法律事务所、会计事务所、咨询机构和风险投资机构)签署的为入驻企业(团队)服务的合作协议书复印件。
9.众创空间运营管理制度文件。
四、相关要求
1.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申报材料需经所在县(区、开发区、台商区、高新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2.申报材料按照申报材料要求统一装订,并形成目录。
3.申报单位通过所在县(区、开发区、台商区、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向所在县(区、开发区、台商区、高新区)科技管理部门提交申报材料,各县(区、开发区、台商区、高新区)科技管理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和现场核查,按照排名先后顺序推荐,并将《现场调研核实意见表》(见附件2)和《漳州市众创空间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一式一份与漳州市众创空间认定申报材料一式五份于2022年6月20日至6月22日报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市科技局窗口(高新区、古雷开发区、台商投资区直接提交到市科技局工业科),逾期不予受理。同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邮箱cxb2936236@163.com。
联系方式:洪辉南 陈鑫森  
电话:0596-2936236 2946359
邮箱:cxb2936236@163.com(请发送申报材料、现场调研核实意见表及推荐汇总表电子版)
附件:1.漳州市众创空间认定申报表
2.现场调研核实意见表
3.漳州市众创空间认定推荐汇总表
漳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4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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