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兑现2022年软件和新兴数字产业政策资金(第一批)的通知
一、兑现条件及标准
(一)鼓励龙头企业上台阶
1. 根据厦府办规〔2021〕3号文,对2021年度营业收入首次超过5亿元、10亿元、20亿元、50亿元的本市规上软件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3. 根据厦府规〔2022〕2号文,对2021年度营业收入超过5000万元,且增速高于25%的本市规上软件企业,按2021年营业收入增量的0.5%给予奖励,每家企业当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其中,属于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5G通信和元宇宙等新兴数字产业领域的,按2021年营业收入增量的0.6%给予奖励,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600万元(即按前述奖励资金的20%给予叠加奖励)。
4. 根据厦府办规〔2021〕3号文,对2021年度营业收入达1亿元以上,且当年度营业收入增速居全市前10位的本市规上软件企业,给予每家20万元一次性奖励。
二、兑现流程
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在5月18日至5月20日间登陆“惠企云”政企协同平台(xt.gxj.gov.cn),进入厦门市“免申即享”惠企政策兑现平台,确认信息并上传营收佐证材料,经市工信局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兑现。
三、其他事项
(一)对“一、兑现条件及标准”的4项奖励措施,已享受本市相关扶持措施的企业不再重复享受;其中,同时符合上述第1、2、3项政策的企业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择一兑现。
(一)受理及咨询机构
厦门市软件行业协会
(二)业务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