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工信装备〔2022〕87号
各县(市、区)工信(工信科技、工信商务)局、财政局,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科经局、财政局: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 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闽财企指〔2021〕38 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智能制造九条措施的通知》(闽政〔2015〕36号)和《福建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和扶持实施细则》(闽工信联法规〔2021〕77号)等文件精神,现就申报2022年省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含智能制造装备)补助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条件
1.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进行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
2.2017年以来,企业产品通过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含智能制造装备)认定;
3.已获得过省级资金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含智能制造装备)补助的产品,不得再次申报。
二、补助标准
1.对属于国内首台(套)的按不超过市场销售单价(不含税)60%给予补助,属于省内首台(套)的按不超过市场销售单价30%(不含税)给予补助。
2.对属于国内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200万元;对属于省内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对属于国(省)内首台(套)的智能制造装备的,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3.同一企业申报2022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切块资金不同项目补助,且均符合补助条件的,将采取“不重复,就高补助”方式补助。
三、申报材料
1.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含智能制造装备)补助申请表(附件1);
2.企业产品通过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含智能制造装备)认定的佐证材料;
3.产品销售合同和销售发票复印件;
4.企(事)业营业执照和内(外)资企业信息登记表(非企业单位可不提供);
5.无失信被执行人员、无涉黑涉恶承诺书(附件2), 并提供企业及高管人员失信查询情况截图。
四、申报程序
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按属地原则进行申报,项目申报单位从“泉州市惠企政策线上直达兑现平台” 进行注册、填报、提交(https://bmhqpt.qzdsj.net/policyPc/#/policyList)。“泉州市惠企政策线上直达兑现平台”注册、申报等流程详见平台网站的“申报指南”,企业需将相关申报材料整理完整后盖章,并扫描成电子档上传至平台。项目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7日(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各县(市、区)工信部门须会同财政部门通过平台对企业项目的真实性和申报条件及申报材料完整性进行核实,及时完成企业申报信息受理审核工作, 并于2022年6月13日前推荐行文(含汇总表见附件3)报送市工信局、财政局。
五、项目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应承诺如实申报并按要求提供真实准确的申报材料,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项目资金,严格遵守《泉州市工业经济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规定》,并自觉接受财政、审计、工信等部门监督检查。项目申报及实施过程中如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市工信局会同市财政局可取消申报单位项目申请资格,追回财政补助资金,并视情况列入黑名单,三年内不予受理该企业的各项资金申请。
2.根据中共市委办公室、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泉委办发〔2017〕7号)、《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涉企财政资金管理的通知》(泉财企〔2018〕545号)和《泉州市财政局泉州市公安局关于加强财政资金监管严防财政资金流入涉黑涉恶企业和个人的通知》(泉财行〔2018〕950号)等精神,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若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及企业和个人涉黑涉恶的,不予推荐。所有项目的申报单位需提供内(外)资企业信息登记表(非企业单位除外,但需列具体名单)及单位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各县(市、区)须严格把关,严防财政资金流入失信、涉黑涉恶企业和个人。
3.申报项目需要专项审计的,将统一招投标会计师(审计)事务所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具体审计单位、时间另行通知。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市工信局装备与电子工业科 陈默涵 电话:22385189
市财政局企业科 林明忠 电话:28066572
附件:1.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含智能制造装备)补助申请表
2.无失信被执行人员、无涉黑涉恶承诺书
3.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首台套补助)项目申报汇总表
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泉州市财政局
2022年5月18日
·附件: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