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专利申请获得授权的条件
■ 发明专利
1. 应符合发明和实用新型的定义 (专利法第二条第二款)
2. 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 (专利法第二十二条)
3. 不属于不授予专利的主题 (专利法第二十五条)
4. 将在中国完成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应当事先进行保密审查 (专利法第二十条)
5. 说明书应当对发明者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 (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
6. 权利要求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
7. 独立权利要求应当从整体上反映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记载解决问题的必要性技术特征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十条第二款)
8. 修改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 (专利法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