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福建省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涉及工信财政扶持政策实施细则
泉工信〔2022〕117号
各县(市、区)工信(工信科技、工信商务)局,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科经局:
经研究,现将《<泉州市贯彻落实国务院、福建省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涉及工信财政扶持政策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6月30日
《泉州市贯彻落实国务院、福建省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涉及工信财政扶持政策实施细则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决策部署,落实落细《泉州市贯彻落实国务院、福建省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泉政〔2022〕1号)要求,更加高效推动工业企业加快从复工复产向满工达产、增资扩产、提质强产转变,进一步推动政策落地见效,确保政策红利高效、便捷惠及企业,制定如下实施细则。鼓励企业对接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和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进行融资,对获得国家级基金支持的,在省级财政奖励的基础上,市级财政再按1:1给予配套奖励。对泉州市企业对接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直接融资给予适当财政奖励。①获得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或其一级子基金股权投资支持的,按照实际到资额(以可转债形式投资的,自转股之日起计算)的5‰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②获得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或其一级子基金股权投资支持的,按照实际到资额的1%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③同时获得上述两支基金投资支持的,按实际到资额分别计算奖励,但合计不超过100万元。④获得上述基金投资支持,实际到资额达10亿元及以上的,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研究给予奖励。⑤市级财政在省级财政奖励的基础上,再按1:1给予配套奖励。 对接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开展融资活动,并获得上述基金或其一级子基金依法依规给予股权投资支持的泉州市工业和有关信息化领域企业。重点支持绿色数字技改项目及工业(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列入省重点技改项目库。对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提款的部分在省级财政给予2%贴息的基础上,市级财政再给予1%的贴息支持。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先进制造业发展、产业基础能力提升、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工业园区标准化改造等领域项目,以及省委和省政府确定的其他事项。对符合条件的省重点技改项目固定资产贷款,从首笔贷款投放之日起,给予最长3年、年化2%的贴息支持,降低技改项目融资成本。在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提款部分,在原年化2%贴息的基础上,再增加1%的贴息支持。鼓励中小微企业参加“创客中国”和“创响福建”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对进入泉州市级决赛、省级决赛、国家总决赛的企业,按就高原则分别给予每个参赛项目1万元、2万元、5万元奖励,单家企业多个项目可同时享受。鼓励中小微企业参加年度“创客中国”和“创响福建”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对进入泉州市级决赛、省级决赛、国家总决赛的企业,按就高原则分别给予每个参赛项目1万元、2万元、5万元奖励,单家企业多个项目可同时享受。进入泉州市级决赛、省级决赛、国家总决赛的参赛企业。对获评国家、省级智能制造示范工厂的项目,分别给予一次性100万元、50万元奖励;对获评国家智能制造优秀场景的项目,一个场景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累计最高不超过60万元;对获评省级智能制造优秀场景的项目,一个场景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累计最高不超过30万元。鼓励企业积极建设智能制造优秀场景和示范工厂,推进智能制造加快发展。①对获评国家、省级智能制造示范工厂的项目,分别给予一次性100万元、50万元奖励;②对获评国家智能制造优秀场景的项目,一个场景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累计最高不超过60万元;③对获评省级智能制造优秀场景的项目,一个场景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累计最高不超过30万元。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进行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获评国家、省级智能制造示范工厂的项目和国际、省级智能制造优秀场景的项目。(一)创新创业奖励项目和智能制造奖励项目单位需登录泉州市惠企政策线上直达兑现平台(https://bmhqpt.qzdsj.net/policyPc/#/policyList)进行注册,填报企业工商注册相关信息并录入单位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名单。(二)各县(市、区)工信会同财政等部门对辖区内符合奖励条件的企业信息进行初审后报市级工信、财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