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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美区:2020、2021年度建筑业企业奖励扶持资金申报

发布时间:2022/07/04  来源:福建电机电器网  作者:Guo   浏览:

 2020、2021年度建筑业企业奖励扶持资金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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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集美区促进建筑业加快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集府规〔2021〕7号)和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关于修订《集美区促进建筑业加快发展实施办法》(集府规〔2022〕1号)的通知精神,根据文件要求对符合奖励条件的企业进行奖励,现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符合《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集美区促进建筑业加快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集府规〔2021〕7号)规定奖励条件的本区企业。
  二、申报材料
  (一)基本材料
  1.集美区建筑企业奖励申报表(原件)
  2.集美区建筑企业奖励申报承诺书(原件)
  3.资质证书(原件)
  4.营业执照(原件)
  (二)申请以下奖励需相应提供的材料
  1.新迁入重点企业产值奖励
  (1)企业从市外迁入我区或在我区新设立的相关材料(旧营业执照、迁入文件、新设立企业说明)(原件)
  (2)建筑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申报年度)
  2.施工企业产值增长奖励
  建筑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申报年度及上一年度)
  3.重点企业办公用房补助
  (1)企业从市外迁入我区或在我区新设立的相关材料(旧营业执照、迁入文件、新设立企业说明)(原件)
  (2)租用补助:租房合同(原件)
  购买补助:经土地房屋管理机关备案的购房合同或土地房屋权属证(原件)
  4.重点企业办公用房装修补助
  租房合同或购房合同或土地房屋权属证(原件)。
  5.企业精品工程等奖励
  (1)获奖证书及相关批文
  (2)提供主编、参编(排名前五位)国际、国家标准、国家行业标准(或技术规范)、省级、市(厦门市)地方标准、主编省级工法的相关文件及相关材料
  6.重点企业人才激励政策奖励:
  (1)申请人员的身份证、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2)申请人员申请享受政策年度按照所属期的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
  (3)申请企业出具的申请人员任职文件(申报年度需任高层或中层职务半年以上)、目前仍为企业在职员工情况说明及社保缴纳情况表
  7.企业资质升级奖励
  升级资质的资质证书及有关批文、原资质情况相关材料
  8.市外竣工项目奖励(鼓励对外承接工程)
  项目的开工许可证或批准文件及竣工验收报告(原件)
  三、申报时间及程序
  2022年7月1日起至7月31日止通过集美i企宝平台线上上报
  http://www.jimei.gov.cn/ztzl/iqb/
  四、其他
  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企业,区建设与交通局将予以通报批评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取消该企业申请奖励资格,对已发放的奖励资金予以收回。
  特此通知。
  (联系人:赖工    联系电话:6683399)

  厦门市集美区建设与交通局

  202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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