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网络申报截止时间为7月31日,申报企业需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 (http://www.innocom.gov.cn)或“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http://fuwu.most.gov.cn)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系统进行注册登记,并提交申报材料。并在7月31日前提交申报材料。 1.申报企业的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为查账征收(2021年度核定征收的企业不可申报)。 2.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其资格自颁发证书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2019年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2022年需重新申报认定。 3.2022年重新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且需要更名的企业,需先完成更名程序,再申报认定。 4.申报系统中上传的文件和附件应确保完整、清晰,请在上传前仔细检查。 (一)申报企业报送要求 申请企业于7月18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到各县(市)区科技局,并于7月31日前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完成网络提交: 1.纸质材料及光盘报送要求:网络打印的纸质申报材料1份(双面打印,胶装,书脊打印企业名称,专审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加盖企业公章骑缝章,专审需原件,每份专审都需有中介机构承诺书-需法人签字及公章,不能盖法人私章,材料封面和书脊打印或者记号笔标注“2022-2-FZ”)和纸质申报材料扫描的光盘一式5份(一张光盘装一个信封,光盘和信封都标注“企业名称2022-2-FZ”)。 2.电子文档资料报送:以下电子文档请存入U盘,报送纸质材料时拷贝给各县(市)区科技局: (1)《企业研发项目经费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表》(省厅通知附件4); (2)《2022年高新技术企业信息登记表》(本通知附件1) (3)《高新技术申报企业2021年度的科技人员信息表》(本通知附件5) (4)另建一个“XXX公司相关文件电子档”文件夹,以下文件放入该文件夹:企业财务审计报告、研究开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的word或Excel版电子件(以上审计报告不可提供pdf文件);2021年度科技人员工资发放、个税申报和社保缴纳情况汇总表(本通知附件2)Excel版电子件;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pdf版电子件。以上电子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视同申报材料不完整。 (二)各县(市)区科技局报送要求 1.将上述《企业研发项目经费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表》(省厅通知附件4)、《高新技术申报企业2021年度的科技人员信息表》(本通知附件5)和“XXX公司相关文件电子档”文件夹,汇总后于7月25日前发送到邮箱330207639@qq.com。(电子表格要求汇总成一张总表;“XXX公司相关文件电子档”文件夹名称前要添加行政服务中心发放的编号,如:“2022-2-FZ093XXX公司相关文件电子档”) 2.请于7月21日前将《2022年高新技术企业信息登记表》(本通知附件1)电子版汇总后发送到邮箱fz87807955@163.com。纸质材料和光盘根据市行政服务中心要求进行编号、打包后按以下时间表报送市行政服务中心。 3.请各县(市)区按照《工作指引》中的有关要求,充分了解掌握推荐申报企业的整体发展状况,认真组织做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推荐工作,推荐前向所在地市场监管、环保、应急部门,收集申报企业在上一年度受到行政处罚情况,研究并形成推荐意见。请于7月29日将推荐意见函、推荐申报企业2021年度受行政处罚明细表(本通知附件4)、认定申报汇总推荐清单(省厅申报通知附件2)各1份加盖公章报送到市行政服务中心。 1.更名相关事项:更名材料中要求的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内(外)资企业基本情况表需完整体现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年度至企业名称变更年度的所有变更情况,并加盖工商管理部门的档案查询专用章。 请更名企业于11月1日之前将更名材料1份寄送市科技局寄送地址: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3号楼523 高新处 83350719(只收邮政快递) 2.其它事项及要求详见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附件2)。 3.市科技局联系方式: 83350719 83332504 市行政中心联系方式: 87833032 87807955 地址: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一层社会事务类窗口 纸质材料及光盘报送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联系方式: 鼓楼区发改局 87532539 台江区金融科技局 83204481 仓山区发改局 83053705 晋安区发改局 83954963 马尾区发改局 83999166 长乐区发改局 28828862 福清市发改局 85366911 闽侯县发改局 22982358 连江县发改局 62999076 闽清县发改局 22325338 罗源县发改局 26831142 永泰县发改局 24859929 高新区科技局 83772212